
【法】 issue an order
在漢英詞典框架下,“發布命令”的語義解析可分為三層次:
詞義對應
“發布”對應英文動詞“issue”或“release”,含官方正式宣布的語義特征;“命令”對應“order”或“command”,指具有強制性的指令。組合後“發布命令”的标準英譯為“issue an order”,常見于《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9版軍事條例條目。
語法結構
該短語屬動賓結構,在《現代漢語詞典(漢英雙語版)》中标注為[動詞+名詞]組合,主語限定為權威機構,如政府機關(The State Council issued an order...)或軍隊指揮官(The general released commands...)。
語用差異
比較《朗文當代高級英語辭典》與《新世紀漢英大詞典》可見語境區分:前者強調“official declaration through proper channels”(正式渠道宣告),後者補充說明“written form is required in legal contexts”(法律語境需書面形式)。
曆史演變
根據《辭海(漢英版)》詞源考據,該短語在19世紀漢譯英過程中經曆語義窄化,原泛指“傳達指令”的寬泛義項,現專指“法定權力機關下達強制性指示”。
“發布命令”是一個動詞短語,通常指權威機構或上級通過正式途徑向特定對象傳達具有強制性的指示或要求。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要點:
權威性
主體需具有法定或組織賦予的指揮權,如政府、軍隊指揮官、企業高層等。例如:國務院發布防汛應急命令。
形式特征
效力層級
命令具有強制執行力,不服從可能引發法律或紀律後果。如《行政處罰法》規定,拒不執行政府命令可處拘留。
典型場景
該短語與“下達通知”的區别在于:命令強調不可協商性,而通知多為告知性質。近義詞“頒布法令”則特指立法機關行為,效力範圍更廣。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