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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通謀英文解釋翻譯、惡意通謀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fraudulent agreement

分詞翻譯:

惡意的英語翻譯:

ill intentions; ill will; malevolence; malice; grudge; malignancy; venom
virulence
【經】 mala fide

通謀的英語翻譯:

【法】 conspiracy

專業解析

"惡意通謀"是法律術語,指兩個或多個當事人基于主觀惡意,通過共同協商實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其英文對應概念在普通法體系中通常表述為"malicious collusion"或"fraudulent conspiracy"(《元照英美法詞典》,2023版)。

該行為在法律構成上具備三個要件:

  1. 主觀惡意:行為人明知其行為會造成損害後果而積極追求
  2. 共謀合意:存在書面或口頭的共同意思聯絡(中國《民法典》第154條)
  3. 違法性後果:實際導緻合同無效、財産損失或市場秩序破壞(《反不正當競争法》第2條)

在英美法判例中,惡意通謀可能構成tort of conspiracy(侵權法中的共謀之訴),典型如1892年Mogul Steamship Co. v. McGregor案确立的"非法手段損害"原則(《牛津法律大辭典》)。中國司法實踐中,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惡意串通損害債權人利益"典型案例顯示,此類行為多涉及虛假訴訟、陰陽合同等形态。

跨境法律實踐中需注意,中國《民法典》第154條與《美國法典》第18編第371條規定的"conspiracy to defraud"在證明标準上存在差異,前者側重結果發生,後者強調行為意圖(《比較法研究》2024年第3期)。

網絡擴展解釋

惡意通謀,又稱惡意串通,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為謀取不法利益,通過合謀實施的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行為。以下是綜合法律定義及實務認定的詳細解釋:

一、核心定義

惡意通謀行為具有以下特征:

  1. 主觀惡意性:雙方明知或應知其行為會損害他人利益,仍故意為之。
  2. 共同合謀性:當事人之間存在事先通謀,表現為明示協議或默示配合。
  3. 利益損害性:行為直接導緻國家、集體或第三方合法權益受損。

二、構成要件

  1. 主觀要件
    雙方需存在損害他人利益的共同目的,包括“明知”或“應知”行為的違法性。例如,在買賣中串通壓價損害委托人利益。
  2. 客觀要件
    • 通謀行為:如虛構交易、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
    • 損害結果:需實際造成他人利益受損,而非僅存在風險。

三、法律後果

根據《民法典》第154條,惡意通謀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無效後果包括:

四、實務認定難點

由于惡意通謀具有隱蔽性,司法實踐中需通過間接證據(如異常交易價格、當事人關系密切性等)綜合推定。例如,最高院案例中,若交易價格明顯偏離市場價且無法合理解釋,可能被認定為惡意通謀。

附:相關法律依據

如需具體案例分析或更完整的法律條文,可參考(最高院解釋)和(民法典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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