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保兌契約英文解釋翻譯、保兌契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bill obligatory

分詞翻譯:

保的英語翻譯:

defend; keep; protect

兌的英語翻譯:

add; convert; exchange

契約的英語翻譯:

bargaining; bond; contract; covenant; deed; indent; indenture; obligation
pact; stipulation
【經】 agreement; agreements; bargain; compact; contract; deed; indenture
instrument; title deed

專業解析

保兌契約 (Confirmed Letter of Credit Agreement),在金融與國際貿易領域,指一種由開證行以外的另一家銀行(保兌行)應開證行或受益人的請求,對不可撤銷信用證(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附加獨立擔保責任的法律文件。其核心含義與運作機制如下:

  1. 定義與核心功能

    保兌契約确立保兌行在單證相符(即受益人提交的單據嚴格符合信用證條款)時,承擔與開證行同等的、不可撤銷的付款責任。即使開證行因破産、外彙管制等原因無法付款,保兌行也必須獨立履行付款義務。這為信用證受益人(通常是出口商)提供了雙重付款保障,極大降低了收彙風險。

  2. 法律屬性與獨立性

    保兌構成一項獨立的銀行擔保行為。保兌行的責任獨立于開證行的責任,也獨立于基礎交易合同(如貨物買賣合同)。保兌行僅依據信用證條款及《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等國際規則審核單據,不介入貨物或服務的實際履行情況。

  3. 關鍵參與方與責任

    • 開證行 (Issuing Bank):應申請人(進口商)要求開立信用證,并承擔首要付款責任。
    • 保兌行 (Confirming Bank):接受開證行授權或受益人請求,對信用證加具保兌,承擔獨立的、确定的付款承諾。有權收取保兌費(Confirmation Charges)。
    • 受益人 (Beneficiary):信用證項下有權獲得付款的一方(出口商),是保兌服務的直接保障對象。
  4. 適用場景與優勢

    保兌契約常見于:

    • 對開證行資信或所在國政治/經濟風險存在顧慮時;
    • 大宗、高價值交易需額外付款保證;
    • 滿足受益人(出口商)或其融資銀行的特定風險控制要求。

      其核心優勢在于将信用風險(Credit Risk) 和國家風險(Country Risk) 轉移至信譽卓著的保兌行(通常位于受益人所在國或金融中心)。

  5. 法律效力依據

    保兌契約的效力及操作規則主要受以下約束:

    • 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第8條明确規定了保兌行的責任與權利,是處理保兌信用證争議的全球性标準。
    • 中國《國内信用證結算辦法》:對國内信用證的保兌有相應規定(如第二十七條),但其應用遠不如國際貿易廣泛。

權威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保兌契約”是由“保兌”和“契約”兩個概念組合而成的術語,主要應用于金融交易領域。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核心定義

保兌契約指在交易中,由第三方(通常為銀行)對原始責任方的付款或履約承諾進行擔保的書面協議。其核心作用是增強交易信用,确保受益人在原始責任方違約時仍能獲得償付。

二、構成要素解析

  1. 保兌(源自、3、6):

    • 擔保性質:保兌行(如銀行)在開證行或出票人的承諾基礎上,額外提供獨立擔保。
    • 責任範圍:若開證行或出票人無法履行義務(如破産),保兌行需直接承擔付款責任。
    • 常見場景:信用證、商業彙票等金融工具中,例如不可撤銷保兌信用證。
  2. 契約(源自、4、5):

    • 法律效力:多方共同訂立并遵守的協議,通常以書面形式明确權利義務。
    • 形式多樣性:包括買賣、抵押、租賃等事項的文書,也可延伸至精神層面的信用約定。

三、典型應用示例

四、風險與意義

總結來看,保兌契約是金融領域通過第三方擔保強化履約信用的重要工具,兼具法律約束與信用保障雙重功能。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