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送"作為漢英詞典條目具有雙重語義維度。根據《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的釋義,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主要指"通過廣播、電視等媒介傳播節目内容",例如:"電視台每日放送六檔新聞節目"。其對應的英文翻譯為"broadcast"或"telecast",如牛津英語詞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收錄的"telecast"一詞特指電視節目播送。
從詞源學角度考察,《漢語大詞典》指出"放送"原為日語借詞(ほうそう),明治時期産生于無線電技術應用場景,1920年代傳入中國後逐漸本土化。商務印書館《新華外來詞詞典》記載了這一詞彙的跨文化傳播軌迹。
在專業領域應用中,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的《廣播電視節目播出管理條例》将"放送"定義為"持證機構通過無線電波或線纜系統向公衆傳送節目内容的行為",該定義被納入《中國新聞出版百科全書》的行業術語體系。
值得注意的語義擴展現象體現在互聯網時代,清華大學《新媒體傳播術語手冊》收錄了"網絡放送"作為流媒體直播的規範譯法,與英語"webcast"形成對應關系。這種用法已見于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官網對新媒體業務的官方表述中。
“放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多個角度解析:
“放送”的核心含義是播送、播放,指通過廣播、電視等媒介傳播内容。例如:“放送音樂”或“放送大會實況錄音”。
“放送”是一個兼具傳統與引申義的詞彙,實際使用需根據場景區分。如需更詳細來源,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權威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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