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ddressor
post a letter
【計】 originating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在漢英詞典中,“發信人”指代發出信件或信息的主體,其核心含義及英文對應如下:
指主動發出信件、郵件或信息的一方,承擔信息傳遞的起始責任。
英文對應詞:
例:Thesender's address is required for return mail.(退回郵件需注明發信人地址)
法律責任主體
在合同或法律文件中,“發信人”指對發出内容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
英文表述:
通信協議标識
在電子郵件、即時通訊等場景中,“發信人”是系統識别的關鍵字段:
例:Check theFrom field to verify the sender's identity.(核查發信人字段以驗證身份)
權威參考來源:
“發信人”是一個由“發”“信”“人”三字組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信息的發送者,具體可從以下角度理解:
字面含義
“發”指發出、發送;“信”指信件、信息;“人”指個體。合起來即指主動發出信件、消息或指令的個體或實體,例如寄快遞時填寫寄件人信息、郵件系統中顯示的“發件人”欄。
法律與協議場景
在合同、公文等正式文書中,“發信人”需對發出内容的真實性負責。例如,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要約(如商業合作函)的生效以發信人發出且到達對方為準,此時發信人的身份直接影響法律效力。
通信技術領域
在電子郵件、即時通訊等場景中,“發信人”需通過賬戶認證(如SMTP協議發件人驗證)确保身份真實性,避免欺詐。若發信人地址僞造,可能導緻郵件被标記為垃圾信息。
與“收信人”的對應關系
發信人與收信人構成信息傳遞的閉環。例如,在傳統書信中,信封需同時标明發信人(便于退件)和收信人地址;在法律文書送達時,發信人(如法院)的權威性直接影響收信方的義務履行。
“發信人”是信息傳遞的起點,其身份真實性、法律資質和技術驗證直接關系到通信的有效性與可信度。不同場景下,發信人可能需承擔内容責任(如合同)、技術驗證(如郵箱域名SPF記錄)或道德義務(如私人信件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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