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rswear
swear; pledge; vow; take an oath
【法】 be sworn; on oath; pledgery; swear; swearing; take an oath
disavow; disavowal; gainsay; inversion; negation; negative
【醫】 in-; negation
"發誓否定"在漢英雙語語境中的核心含義可拆解為兩個層面的法律行為複合體:宣誓(oath)與否認(deny)。該短語特指當事人通過正式宣誓程式對某項指控或事實進行法律意義上的正式反駁,常見于司法程式與宗教儀式雙重場景。
從語言學角度分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3版第387頁将"發誓"定義為"莊嚴做出承諾",對應英文"swear"包含雙重法律效力:既具備《布萊克法律詞典》第11版"宣誓作證"的司法約束力,又蘊含《牛津英語搭配詞典》中"solemnly deny"的莊重否定意味。美國聯邦證據規則第603條明确要求證人在作證前必須聲明如實陳述義務,這構成"發誓否定"的典型司法應用場景。
在跨文化交際中,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2020年發布的《雙語法律術語對照手冊》指出,該短語的英譯應結合具體語境選擇"sworn denial"(宣誓否認)或"affidavit of negation"(否定宣誓書),前者側重口頭程式,後者強調書面形式。英國最高法院在2019年R v Lucas案判決書中特别強調,當證人使用"I swear to deny..."句式時,将觸發《僞證法》第1條的法律責任。
權威參考資料:
“發誓否定”是一個組合詞,需結合“發誓”和“否定”兩部分理解:
核心含義
“發誓”指莊嚴地表達決心或承諾(如、9、12),而“否定”表示不承認事物的真實性或存在(如)。因此,“發誓否定”可理解為通過鄭重宣誓的方式否認某事的真實性,帶有強烈的情感色彩。
具體用法
使用場景
多出現在法律、辯論或需要強調誠信的場合,例如否認指控、澄清謠言等,需通過誓言增強說服力(參考、8)。
擴展:近義詞包括“矢口否認”“嚴正駁斥”,反義詞則為“發誓承認”。需注意該詞可能隱含“違背事實”的風險,如作僞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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