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ntract officer
contract
【經】 close a bargain; conclude a bargain; settle a bargain
engage
apply; expenses; use
【醫】 c.; cum; Utend.
employee; official; operative; personnel; staff member
【經】 functionary; office-clerk; officers' bonus; officers' salaries
"訂約聘用的職員"指通過書面合同确立雇傭關系的正式受聘人員。這一法律概念在中英法律體系中均具有明确界定,其核心特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契約形式要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勞動關系必須通過書面合同建立。Black's Law Dictionary将"contract employee"定義為"基于雙方合意條款提供服務并受合同約束的雇傭形态",強調協議的法律效力。
權利義務體系 該雇傭模式包含明确的責任劃分:(1)雇主需履行薪資支付、勞動保護等義務;(2)雇員承擔保密義務、競業限制等責任。國際勞工組織《雇傭關系建議書》(2006年)第13條特别規定合同應載明工作内容、地點及薪酬标準。
法律關系存續 此類雇傭關系受《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約束,合同期限可分為固定期限(通常1-3年)、無固定期限及以完成特定任務為期限三種形式。美國法學會《代理法重述》第二版第220條則從普通法角度界定合同雇員的從屬性工作特征。
“訂約聘用的職員”指的是通過籤訂合同或協議明确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受聘人員,常見于事業單位或企業。以下是具體解釋:
定義與形式
這類職員通常以“聘用制”方式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通過合同約定工作内容、期限、薪酬等條款。與傳統的終身制編制内員工不同,他們的雇傭關系具有臨時性或項目導向性。
合同内容
合同中需明确職責範圍(如遵守規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務)、工作時間、報酬結構(基本工資+績效)、保密義務等。例如,提到員工需“保守商業秘密”,且試用期工資為基本工資的80%。
常見場景
多見于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或短期項目需求。例如,法律知識庫指出,聘用合同適用于招聘“有特定技術業務專長者”。
與全職員工的區别
聘用的職員通常不享受與編制内員工相同的福利(如帶薪年假、社保),且合同到期後可能面臨解約或續籤。但根據,他們仍享有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或調休等待遇。
其他特征
“訂約聘用的職員”強調以契約形式确立勞動關系,兼具靈活性和明确權責的特點,常見于需要專業技術或短期用工的場景。更詳細條款可參考合同範本(如、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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