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訂立和約英文解釋翻譯、訂立和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onclude a peace treaty

分詞翻譯:

訂立的英語翻譯:

conclude; make

和約的英語翻譯:

peace treaty
【法】 pacification; peace talk; treaty of peace

專業解析

"訂立和約"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為"to conclude a peace treaty",指主權國家間通過正式程式締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和平協議。該術語包含三個關鍵要素:

  1. 法律程式性

    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6-11條,訂立和約需經曆談判、籤署、批準、交換批準書等法定流程。例如1947年《巴黎和平條約》的締結就完整履行了這些程式。

  2. 内容約束力

    和約條款通常包含領土劃分(如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戰争賠償(如1919年《凡爾賽條約》第232條)、外交關系恢複等具有國際法效力的内容。牛津大學出版社《國際法手冊》指出,有效和約對締約國産生"pacta sunt servanda"(條約必須遵守)的義務。

  3. 曆史演進特征

    現代和約締結已形成兩大範式:①雙邊協商式(如1979年《埃以和平條約》);②多邊框架式(如1951年《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劍橋大學《戰争終結研究》顯示,二戰後90%的和約包含第三方見證條款。

該術語在《元照英美法詞典》中被特别标注為"jus pacis"(和平權)的具體實踐形态,強調其區别于臨時停火協議的法律終局性特征。

網絡擴展解釋

“訂立和約”可以拆解為“訂立”和“和約”兩部分理解:

一、和約的定義 指交戰國之間籤訂的結束戰争狀态、恢複和平關系的正式協議。内容包括:

二、訂立的法律含義 指雙方或多方通過協商達成一緻的過程,包含兩個階段:

  1. 要約階段:一方提出協議條件
  2. 承諾階段:另一方接受條款 (參考、)

三、訂立和約的特殊性 相較于普通契約,具有三個特征:

  1. 主體通常是主權國家
  2. 涉及戰後秩序重構等重大事項
  3. 多需第三方見證或國際組織監督 (綜合、、)

相關延伸: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