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ate of arrival
be equal to; mortgage; prop; resist; support; sustain
harbor
date
【經】 date
抵港日期(Date of Arrival)指船舶或航空器實際到達指定港口或機場的具體時間節點,在漢英詞典中常對應"ETA"(Estimated Time of Arrival)或實際到達時的"ATA"(Actual Time of Arrival)。該術語在國際貿易、物流運輸領域具有重要應用價值,主要包含三層核心含義:
時間基準作用
作為提單、信用證等貿易單據的關鍵字段,抵港日期決定貨物交接、倉儲費用起算及滞期費計算周期。根據《漢英商務大詞典》定義,該日期需精确到年月日,必要時标注時分。
動态預測屬性
國際海事組織(IMO)術語庫強調,ETA在航運操作中屬于預測性數據,實際抵港可能受天氣、清關等因素影響産生偏差。貨主需通過船期表(Sailing Schedule)跟蹤動态更新。
法律責任關聯
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運輸法公約》,承運人若因自身過失導緻抵港日期嚴重延誤,需承擔合同違約責任。該日期在提單記載中具有法律證據效力。
專業領域使用時需注意與ETD(Estimated Time of Departure)構成完整的物流時間鍊,共同構建供應鍊時序管理系統。國際商會(ICC)發布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将抵港日期列為FOB、CIF等價格條款的重要履約參數。
“抵港日期”指船舶、飛機或人員到達港口/目的地的具體日期,其含義和應用場景如下:
字面解釋
指交通工具(如船舶、飛機)或旅客實際抵達港口或目的地的日期。英語對應為“date of arrival”,與“date of departure”(離港日期)相對。
專業場景中的細化定義
在港口統計中,抵港時間精确到船舶完成停泊動作的節點,例如:系好第一根纜繩或錨落地的時刻()。
航運管理
用于記錄船舶到港時間,影響港口調度和貨物裝卸安排。
出入境政策
香港曾規定入境隔離期從抵港當天開始計算(例如:抵港日為第0天,次日為第1天),相關政策參考了抵港日期作為時間基準。
若需了解特定地區的最新隔離政策或港口操作細則,建議查詢當地官方通知或航運管理機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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