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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規英文解釋翻譯、地方法規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化】 local code and regulation

分詞翻譯:

地方的英語翻譯:

place; local; district; province; region; room; space; tract
【法】 district; place; province; territory

法規的英語翻譯:

code; statute
【醫】 code; legislation; nomo-
【經】 statue

專業解析

地方法規的術語解析與權威定義

1. 中文法律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七十二條,地方法規(Local Regulations)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不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針對本行政區域實際需求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其核心特征是區域性 與從屬性,需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2. 英文術語對應關系

3. 法律效力與適用範圍

地方法規效力低于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但高于地方政府規章(Local Government Rules)。其適用範圍嚴格限定于本行政區域,且不得設定限制公民基本權利或增加強制性義務的條款(《立法法》第八十二條)。

4. 實踐中的功能定位


權威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報)
  2.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法律法規漢英對照術語庫》(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
  3. 《地方立法權限與程式研究》(中國法學雜志社,2023)
  4. 北大法寶法律數據庫(地方性法規檢索系統)

注:為保障信息可靠性,建議通過中國政府網(www.gov.cn)或全國人大官網(www.npc.gov.cn)查詢法規原文及英文譯本。

網絡擴展解釋

地方性法規(又稱地方法規)是指由法定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依法定權限制定的,在本行政區域内實施的規範性文件。其核心特征和要點如下:

一、定義與法律依據

地方性法規的制定需遵循《憲法》和《立法法》,且不得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例如,《立法法》第72條明确賦予省級及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權。

二、制定主體

  1. 省級立法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
  2. 較大的市:包括省會城市、國務院批準的較大市(如唐山、無錫等)、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如深圳、廈門)。
  3. 特殊區域:自治州、設區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如《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三、效力與適用範圍

四、形式與名稱

通常以“條例”“辦法”“實施辦法”命名,如教育領域的地方性法規可能稱為《XX省職業教育條例》。

五、作用與意義

結合地方實際需求細化上位法,解決區域性問題。例如經濟特區法規可針對自貿區制度創新作出特别規定。

如需了解具體法規案例或更詳細立法程式,可參考《立法法》或地方人大官網公布的規範性文件。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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