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opponency
antagonism; hostility; opposition; rivalry; rupture
【法】 antagonism; rupture
state; condition; fettle; position; predicament; status
【計】 behaviour; S; ST; state; status; transient regime
【醫】 asiminine asis; condition; etat; sirupus ferri jodati; state; status
【經】 state
"敵對狀态"在漢英詞典中被定義為兩個或多個實體之間存在的公開對抗關系,對應的英文表述為"hostility"或"state of hostility"。該術語在法律語境下特指國際法認定的戰争或武裝沖突狀态,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的定義,其構成要件包括實際武力對抗和交戰雙方的戰争意圖。
在國際公法領域,《奧本海國際法》将該術語細化為三種形态:
心理學研究顯示,該狀态在人際層面表現為持續的敵意态度與攻擊性行為模式,此觀點得到《心理學與行為科學百科全書》的實證支持。曆史案例參照1941年珍珠港事件後的美日關系,該狀态直至1951年《舊金山和約》籤署才正式解除。
當代應用場景包括: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布萊克法律詞典》第11版)
“敵對狀态”指兩個或多個主體之間因利益、立場或觀念沖突而産生的對立、對抗關系。這種狀态通常表現為不信任、對抗性行為,甚至直接沖突。以下是具體解釋:
“敵對”指帶有敵意的對立态度,“狀态”則強調這種關系的持續性和現時性。組合後,該詞描述一種持續的對抗性關系,常見于國家、組織、群體或個人之間。
通過第三方調解(如聯合國斡旋)、利益妥協(貿易協議)、實力制衡(核威懾)等方式可能使敵對狀态降級。例如1972年中美“乒乓外交”通過民間交流逐步緩解兩國敵對()。
若需進一步了解特定曆史案例或法律定義,可提供更具體的方向以便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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