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法令英文解釋翻譯、頒布法令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promulgate a decree
分詞翻譯:
布的英語翻譯:
cloth; fabric
【建】 cloth
法令的英語翻譯:
decree; edict; prescript; statute
【醫】 act
【經】 act; edict; ordinance; statue
專業解析
頒布法令在漢英法律語境中指由法定權力機關(如政府、立法機構或君主)正式公布具有強制力的法律文件。其核心含義包含三個層面:
一、術語定義
二、近義術語辨析
英文表達 |
適用場景 |
中文對應 |
promulgate a decree |
強調公布行為的正式性與權威性 |
頒布法令 |
enact a law |
側重立法程式的完成 |
制定法律 |
issue regulations |
多指行政部門發布的細則 |
發布規章 |
三、法律效力與執行
法令頒布後即産生強制約束力,違反者将承擔法律責任。例如:
The new environmental decree promulgated by the State Council imposes strict penalties for pollution.(國務院頒布的新環保法令規定了對污染行為的嚴厲處罰。)
四、典型使用場景
- 立法程式:國家立法機關通過法案後由元首籤署頒布(例:The president promulgated the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
- 緊急治理:政府為應對危機頒布臨時法令(例:emergency decrees during epidemics);
- 行政規範:地方政府頒布區域性管理條例(例:municipal decrees on traffic control)。
權威參考來源:
- 《元照英美法詞典》(北京大學出版社)
- Black's Law Dictionary (Thomson Reuters)
- 《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網絡擴展解釋
“頒布法令”是一個法律術語,通常指國家權力機關或政府機構通過正式程式将制定的法律、法規或行政命令向社會公開宣布并實施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 核心含義
- 頒布:指權威機構将已審議通過的法律文件正式公之于衆,使其具備法律效力。
- 法令:廣義指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狹義可特指行政機關發布的行政法規(如中國的國務院令)或特定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
- 實施主體
- 在多數國家,頒布主體包括:
- 立法機關(如中國的全國人大通過法律後由國家主席籤署公布)
- 行政機關(如國務院頒布行政法規)
- 地方權力機關(如省級人大頒布地方性法規)
-
程式特征
- 需經過法定流程:起草→審議→表決→籤署→公布
- 公布載體包括政府公報、官方網站、主流媒體等
- 一般會規定具體生效時間(如“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
法律效力
- 頒布标志着法律程式完成,開始産生普遍約束力
- 未依法頒布的文件不得作為執法依據
- 部分國家要求法令頒布後需報備上級機關(如地方政府規章報國務院備案)
-
現實意義
- 體現法律程式正義原則
- 保障公衆知情權(如《立法法》規定未經公布不得實施)
- 典型案例:2020年《民法典》經全國人大通過後,由國家主席籤署主席令予以頒布
注:不同法系國家存在差異,如普通法系國家判例法無需頒布程式,而大陸法系成文法必須頒布生效。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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