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port of arrival
arrive; reach; land
【經】 arrival
harbor
到達港(Port of Arrival)是國際航運與貿易領域的核心術語,指船舶完成運輸任務後最終停靠并卸載貨物的港口。根據《漢英海事詞典》(2023版),該詞對應英文為"Port of Arrival"或"Destination Port",特指貨物運輸合同中約定的終端卸貨地點。在國際貿易單證中,到達港信息需與提單(Bill of Lading)記載完全一緻,這既是《海牙-維斯比規則》的強制要求,也是貨物所有權轉移的關鍵法律依據。
從航運操作層面,到達港必須具備符合國際标準的深水泊位、海關監管區和貨物處理設施。根據國際港口協會(IAPH)數據,全球90%的到達港需通過ISPS CODE(國際船舶和港口設施保安規則)認證。典型示例包括上海洋山港、鹿特丹港等全球樞紐港,這些港口均配備自動化裝卸系統并實行24小時通關制度。
在物流保險領域,到達港的确定直接影響保險責任期間。《協會貨物保險條款》明确規定,海運保險責任終止于"貨物抵達最終到達港倉庫後60天",這一時限被業界稱為"保險責任臨界期"。
“到達港”(Port of Arrival)是海運和國際貿易中的常用術語,具體含義如下:
到達港指船舶在運輸過程中實際抵達的港口。它可能是貨物運輸鍊中的一個中途停靠點,而非最終目的地。例如,若一艘船需在多個港口卸貨,每個停靠的港口均可稱為到達港。
到達港是貨物運輸過程中的實際停靠點,需結合運輸路徑和條款區分其與目的港、卸貨港的關系。更多細節可參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或運輸合同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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