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resident elect
come in; be elected
【法】 election
below; descend; down; give birth to; give in; go to; leave off; lower; next
take
【醫】 cata-; hyp-; infra-; kat-; sub-
fall due
prolocutor; speaker
【法】 chair; chairman; reeve
"當選的下屆議長"指在民主代議制體系中,通過法定程式被選舉産生的下一任議會領導者。該概念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詞彙定義
職權範圍 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雖中國政體與西方議會制存在差異,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的部分職能可類比議長角色,包括主持常務委員會會議、籤署公布法律等法定程式。
産生程式 在比較政治學框架中,典型議長選舉需經曆提名、辯論、多輪投票等階段,例如美國衆議院議長選舉需獲得218票絕對多數。中國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由全國人大全體會議選舉産生。
注:本文參考全國人大官網公開制度文件及比較政治學理論框架完成釋義。
“當選的下屆議長”指通過法定程式被選舉為下一任期的議會主持人或立法機構負責人。這一表述包含兩個核心概念:
“當選”的含義
當選指在選舉中獲得法定多數票或符合資格條件,被正式選任為某一職務。例如:
“下屆議長”的職責
議長是立法機構的核心角色,主要職能包括:
産生程式與任期
補充說明:不同政體下議長的權力範圍存在差異。例如,台灣地區議長側重地方政策協調,而英國下議院議長則深度參與國家立法程式。當選者通常需在就職時宣誓公正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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