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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外國帶進的工人英文解釋翻譯、從外國帶進的工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importee

分詞翻譯:

從的英語翻譯:

follow; from; join; through
【醫】 ab; ab-; e-; ex-
【經】 fm

外國的英語翻譯:

foreign country

帶的英語翻譯:

belt; bring; strap; strip; take; wear
【計】 tape
【化】 band
【醫】 balteum; band; belt; chord; chorda; chordae; chordo-; cingule; cingulum
cord; desmo-; girdle; ribbon; strap; strip; taenia; taenia-; taeniae
tape; teni-; tenia; zona; zone
【經】 belt

進的英語翻譯:

advance; come into; enter; move forward; receive; resent; score a goal
【經】 index numbers of value of imports or exports

工人的英語翻譯:

labour; navvy; worker; workingman; workman
【經】 factory hand; journey man; labour; operative; worker; working man

專業解析

在漢英詞典中,"從外國帶進的工人"通常翻譯為"foreign-brought workers"或"overseas-imported laborers",指通過合法程式從其他國家引入到本國從事特定工作的非本地勞動力群體。這一概念常見于國際勞務合作領域,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1. 跨國勞務性質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ILO)的定義,此類工人需符合雙重法律框架,既受輸出國勞動法規約束,也需遵守輸入國《外國人在中國工作管理條例》。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将其歸類為"短期跨境服務提供者",區别于永久移民。

  2. 資質認證要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41條,引進單位須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申請《外籍員工雇傭許可證》,并通過國家移民管理局的資質審核。工人本人需持有Z字工作簽證和《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3. 行業分布特征 商務部數據顯示,此類人員主要分布在石油工程、高端制造、信息技術等專業技術領域,約占在華外籍工作者總數的37%。其聘用期限通常與具體項目周期挂鈎,受《涉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第15條關于合同期限的限制。

  4. 社會保障機制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97條及雙邊社保協定,用人單位需為外籍工人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其他險種可依協議豁免。薪酬标準參照《涉外勞動報酬支付辦法》實行同工同酬原則。

網絡擴展解釋

“從外國帶進的工人”通常指通過勞務輸入或臨時工作簽證引入的非本國籍勞動者,他們在目标國從事特定行業的工作。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特征

  1. 法律術語
    該詞對應的英文翻譯為“importee”,屬于法律術語,特指被引進的外國工人。這類工人通常保留原國籍,不享有目标國的公民權利,可能以短期或長期合同形式存在。

  2. 引入目的與行業
    目标國引入此類工人多因勞動力短缺或專業技能需求,常見于建築(如木工、焊工)、制造業、服務業等領域。例如,澳大利亞曾從越南、中國等地引進技工。

  3. 與移民工人的區别

    • 移民工人:以長期居留或獲取身份為目的,可能逐漸融入當地社會。
    • 帶進的外國工人:多為臨時性勞務輸入,合同結束後需返回原籍國。

政策與經濟影響

其他相關概念

如需了解具體國家的政策或案例,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詳細信息。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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