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物英文解釋翻譯、從物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accession things; res accessoria
分詞翻譯:
從的英語翻譯:
follow; from; join; through
【醫】 ab; ab-; e-; ex-
【經】 fm
物的英語翻譯:
content; matter; substance; thing
【化】 object
【醫】 agent
專業解析
從物(accessory thing)是民法中的重要概念,指在經濟用途上附屬于主物,輔助主物發揮效用的獨立物。其核心特征和法律意義如下:
一、法律定義與特征
-
依附性
從物需服務于主物的經濟目的,如電視遙控器之于電視機、車庫之于房屋。二者雖為獨立物,但存在“從隨主”的歸屬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20條)。
-
空間關聯性
通常與主物處于同一空間位置,如船舶的救生艇、工廠的配套設備。但特殊情況下可分離,如抵押車輛的備用鑰匙。
二、民法中的分類标準
-
不動産從物
建築物附屬設施(電梯/中央空調)屬于房屋的從物,需隨房屋所有權轉移(最高人民法院物權編司法解釋第1條)。
-
動産從物
遵循當事人約定優先原則,無約定時按“從隨主”規則處理。如相機三腳架、樂器琴弓等專業配件。
三、英文術語對照
- 法律文本:采用"accessory thing"(《民法典》官方英譯本)
- 學術表述:"appurtenance"(指不動産附屬物)、"accessory"(通用術語)
- 區分概念:
- 從物(accessory) vs 孳息(fruits)
- 主物(principal thing) vs 從物(accessory thing)
權威參考來源:
- 全國人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英對照版 立法文本
- 北大法寶《民法典物權編解釋》第1條 司法解釋
- 《元照英美法詞典》"appurtenance"詞條 法律詞典
網絡擴展解釋
“從物”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具體領域進行解釋:
一、法律術語(現代主要含義)
從物是民法中的概念,指輔助主物使用并與主物形成經濟關聯的獨立物。其核心特征包括:
- 輔助性:需配合主物發揮作用(如杯蓋是茶杯的從物)。
- 獨立性:與主物為不同獨立物(如船槳與船)。
- 歸屬一緻:一般與主物同屬一人,且隨主物轉讓。
- 法律效力:主物處分效力及于從物,但當事人可另行約定。
示例:民法典第320條規定,主物轉讓時從物隨之轉讓,除非另有約定;第631條明确主物不符合約定解除合同時,解除效力及于從物。
二、古籍中的哲學含義
在《荀子》《後漢書》等典籍中,“從物”有兩種特殊用法:
- 追求物質:指沉溺于功名利祿(如《荀子·哀公》“從物如流”指被外物誘惑)。
- 順應自然:如《管子·内業》“從物而不移”指遵循自然規律。
三、實務應用要點
在抵押場景中,需注意:
- 抵押權設立前已存在的從物自動納入抵押範圍
- 設立後新增的從物需特别約定才生效
以上解釋綜合法律定義與古籍用法,現代法律場景主要采用第一部分定義。如需查看完整法條,可參考民法典相關條款。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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