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法律工作英文解釋翻譯、從事法律工作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go in for the law
分詞翻譯:
從的英語翻譯:
follow; from; join; through
【醫】 ab; ab-; e-; ex-
【經】 fm
事的英語翻譯:
accident; affair; be engaged in; business; job; matter; responsibility; serve
thing; trouble; work
法律的英語翻譯:
law; statute; doom; legislation
【醫】 law
工作的英語翻譯:
job; work; employment; labour; pursuit; task
【醫】 ergo-
【經】 job; operations; task
專業解析
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從事法律工作”指以法律相關職業為業,涵蓋訴訟代理、法律咨詢、合規審查等專業活動。其核心英文對應表述及權威釋義如下:
一、中文語義解構
-
“從事”
- 英文:engage in /practice /pursue
- 釋義:持續性地投身于某項職業或專業活動,強調職業行為的主動性與持續性。
-
“法律工作”
- 英文:legal work /legal practice /legal profession
- 釋義:廣義涵蓋所有需法律專業知識支撐的職業,包括訴訟代理、合同起草、合規監管等。
二、英文權威對應表述
根據法律職業特性,具體表述需結合語境:
-
“Practice law”
- 特指執業律師的核心工作,如代理訴訟、提供法律意見(Black's Law Dictionary)。
例:He has been practicing law for 20 years.(他從事法律工作20年。)
-
“Work in the legal field”
- 涵蓋法律行業全領域,包括律師、法務、法官、法律顧問等(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例:She works in the legal field as a corporate counsel.(她作為企業法律顧問從事法律工作。)
-
“Engage in legal services”
- 側重提供法律服務的行為,如咨詢、文件起草(Merriam-Webster)。
例:The firm engages in legal services for international clients.(該律所為國際客戶提供法律服務。)
三、法律職業場景細分
中文職業 |
英文對應術語 |
工作内容示例 |
執業律師 |
Practicing lawyer |
代理訴訟、出庭辯護(litigation) |
企業法務 |
In-house counsel |
合同審查、合規管理(compliance) |
公職法律人 |
Government legal officer |
政策制定、行政訴訟(administrative law) |
法律顧問 |
Legal consultant |
專項法律咨詢(advisory services) |
四、術語使用差異
- 英美法系區别:
- 美國常用“attorney” 指代執業律師;
- 英國區分“solicitor”(非訴律師)與“barrister”(出庭律師)。
- 國際語境:“Legal practitioner” 為通用術語,覆蓋多國執業者(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
權威參考來源
- 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Practice of Law”條目。
- 牛津大學出版社,《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legal profession”釋義。
- 國際律師協會(IBA),Definition of Legal Practice指南。
(注:因平台限制未添加鍊接,來源名稱可供讀者獨立檢索驗證。)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權威部門的解釋,“從事法律工作”主要指以下職業領域:
一、官方定義的核心範圍
- 立法工作:國家或地方的立法機關從事法律制定、修訂等工作;
- 司法與執法:包括審判(法院)、檢察(檢察院)、公安、國家安全、監獄管理、戒毒管理(原勞動教養管理)等;
- 律師工作:專職律師或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工作;
- 法律教育與研究:法學教學、學術研究及法律培訓等;
- 政府法制工作:黨的政法委員會、政府部門中涉及法律政策制定、法制審核的崗位;
- 司法行政:司法行政機關中與法律業務直接相關的工作,如行政複議、行政執法監督等。
二、特别說明
- 排除範圍:企業法務、公證員(部分文件未明确列入)等通常不屬于官方定義中的“從事法律工作”範疇。
- 曆史調整:原“勞動教養管理”因制度廢止,現多調整為戒毒管理相關工作。
- 資格認證:該定義主要用于法官、檢察官任職及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等場景,需以最新公告為準。
如需更詳細分類,可參考福州市人民政府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布的官方文件。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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