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secondary working conditions
在漢英詞典及勞動法語境下,“次要工作條件”(Secondary Working Conditions)指勞動合同中除法定必備條款(如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勞動報酬等)外,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确定的、對核心勞動關系影響較小的補充性約定。其特點包括:
一、定義與特征
次要工作條件是從屬于核心條款(如工資、工時)的附加約定,通常涉及工作環境的便利性、福利補充或特定場景安排。例如:通勤班車、非強制性的培訓機會、特定崗位的彈性辦公設備提供等。其效力低于法定必備條款,且不得與強制性勞動法規沖突(《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二、常見類型(中英對照)
三、法律與實踐意義
次要工作條件雖非合同強制内容,但一經書面約定即産生約束力。若用人單位未履行,勞動者可主張違約賠償(需舉證實際損失),但通常不構成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理由(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争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五十條)。
術語英譯規範
在漢英法律文本中,“次要工作條件”需譯為"Secondary Working Conditions" 或"Ancillary Employment Terms",避免使用"Non-essential"等可能引發歧義的表述,以準确反映其補充性而非無關性。
四、注意事項
企業需明确區分法定福利(如五險一金)與次要工作條件,後者可通過員工手冊等附件形式約定,但變更時仍需協商一緻。勞動者應注意保留相關書面約定,避免口頭承諾難以舉證。
“次要工作條件”這一表述需要拆解為“次要”和“工作條件”兩部分來綜合理解:
“次要”指重要性較低、不起決定性作用的屬性。其特點包括:
工作條件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所需的物質和非物質環境總和,具體包括:
結合兩者,“次要工作條件”可定義為:
在工作環境中,對工作成果影響較小、處于輔助地位的條件。例如:
類别 | 主要工作條件 | 次要工作條件 |
---|---|---|
影響程度 | 直接決定工作成效 | 間接或輔助影響 |
示例 | 核心設備、關鍵技術、安全标準 | 次要工具、非必要環境優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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