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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賠償英文解釋翻譯、代位賠償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ubrogation of compensation

分詞翻譯:

代位的英語翻譯:

【法】 subro; surrogate

賠償的英語翻譯:

compensate for; indemnify for; recompense; recoup; reimburse; remedy
【經】 amends; bote; claim; compensate; indemnification; indemnify; indemnity
make up; recompense; recoup; recoupment; recovery; remedy; reparation

專業解析

代位賠償(Subrogation)的法律釋義

一、術語定義與法律本質

“代位賠償”指債權人(如保險公司)在履行賠償義務後,依法取得被保險人對第三方責任方的追償權,替代原權利人行使索賠權利的法律制度。其核心是權利法定轉移(《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60條),英文術語為“Subrogation”,源自拉丁語 subrogare(替代),強調權利主體的更替性。

二、核心法律特征

  1. 權利轉移性

    賠償人(如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支付賠款後,自動獲得被保險人對責任方(第三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例如,車輛受損後,保險公司賠付車主損失,隨即取得向肇事方追償的權利。

  2. 範圍限定性

    代位求償金額以實際賠償額為限,不得超出原債權範圍(《保險法》第60條第1款)。

  3. 行使條件

    需滿足三個要件:

    • 保險事故由第三方過錯導緻;
    • 保險人已完成賠付;
    • 被保險人未放棄對第三方的索賠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

三、實踐應用場景

主要應用于保險領域:

四、法律依據與權威參考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60條

    明确規定保險人代位權成立條件及行使範圍(來源:全國人大官網法律數據庫)。

  2. 《民法典》第519條

    連帶債務人清償後的代位追償權(來源:中國政府網民法典全文)。

  3. 《元照英美法詞典》

    定義“Subrogation”為“代位權,代位行使他人權利”(來源:法律出版社權威辭書)。

注:因術語專業性較強,建議結合具體案例或咨詢法律實務機構(如中國法學會)獲取操作指引。

網絡擴展解釋

代位賠償是保險領域的重要制度,其核心在于保障被保險人的權益并明确責任分配。以下是綜合多部法律條款及權威資料後的解釋:

一、定義與性質

代位賠償(又稱代位追償)指當保險标的(如車輛、財産)因第三者責任造成損失時,保險公司先行向被保險人賠付後,依法取得向責任方追償的權利。這一過程中,保險公司在賠償金額範圍内“取代”被保險人的地位行使索賠權。
法律性質:主流觀點認為屬于“債權法定轉移”,即無需被保險人同意,賠償後追償權自動轉移給保險公司(《保險法》第60條)。

二、法律依據

  1. 《保險法》第60條:明确保險人賠償後可在賠付範圍内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的索賠權,且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獲賠部分繼續追償。
  2. 《民法典》第535條:補充代位權的行使範圍及費用承擔規則,適用于保險公司向責任方追償的情形。

三、適用場景與限制

四、與其他概念的區别

代位賠償與一般保險理賠的區别在于涉及第三方責任,且需完成債權轉移;與“代位繼承”等民法概念無直接關聯,後者屬于繼承權範疇。

五、操作意義

該制度既确保被保險人快速獲得賠償,又避免責任方逃避賠償義務,同時維護保險公司的追償權益,實現三方利益平衡。

如需具體案例或更詳細法律條文,可參考《保險法》第60-62條及《民法典》合同編相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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