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lean acceptance; clear acceptance
在漢英詞典釋義體系中,"單純認付"指彙票等金融票據的無條件承兌行為(Acceptance without conditions),其法律含義可拆解為以下三層:
無條件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承兌附條件視為拒絕承兌。單純認付要求付款人必須完整接受票據記載的全部支付義務,不得附加任何前提條件。例如國際貿易中信用證項下彙票的承兌,必須明确标注"clean acceptance"。
效力範圍
該術語對應《牛津法律詞典》定義的"absolute acceptance",強調承兌人對票據金額、時間等核心要素的全盤确認。區别于部分認付(partial acceptance)或有條件認付(conditional acceptance),其法律效力覆蓋票據完整權利義務關系。
行為特征
根據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第2條,單純認付要求付款人作出不可撤銷的支付承諾。承兌人在票據正面籤署"accepted"字樣即構成法定效力,無需額外備注特别條款。
根據現有資料,“單純認付”是一個較為專業的法律或金融術語,其核心含義如下:
基本定義 指在票據交易中,付款人對彙票金額的無條件承認支付行為。常見于商業彙票場景,表示付款人無保留地接受出票人提出的支付要求。
術語解析
法律特征
注:該術語在《票據法》中對應「單純承兌」概念,實際使用場景多見于國際貿易結算、商業彙票流通等領域。由于當前可查證資料有限,建議在具體法律或金融實務中咨詢專業人士獲取更精準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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