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ent to the gallows; suspendatur per collum
"處以絞刑"是一個法律術語,指通過絞死的方式執行死刑的刑罰。其核心含義和英文對應如下:
中文定義與法律性質
"處以"表示"施行、給予(懲罰)","絞刑"特指"用繩索勒住頸部緻死的死刑執行方法"。該術語強調這是一種由國家司法機關依法判決并執行的極刑,具有嚴厲性和終局性。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絞刑"被明确界定為"死刑的一種,用繩子勒死"(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
英文翻譯與法律語境
在英文法律語境中,"處以絞刑"最标準的翻譯是"to sentence someone to death by hanging" 或"to be hanged"。其中:
權威法律詞典如《元照英美法詞典》将 "hanging" 定義為 "絞刑,絞死",并指出其作為死刑執行方式的曆史和司法背景(來源:北京大學出版社《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背景與國際現狀
絞刑曾是曆史上廣泛使用的死刑執行方式,尤其在英美法系國家。然而,隨着人權觀念的發展和國際法的約束,其使用已大幅減少。《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雖未完全禁止死刑,但要求其僅適用于"最嚴重的罪行",并鼓勵廢除。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HCHR)持續呼籲各國廢除死刑或暫停執行(來源: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官網官方文件)。目前,全球僅有極少數國家在法律上保留或實際執行絞刑。
"處以絞刑"指法院依法判決罪犯死刑,并采用絞死的方式執行該判決。其标準英文翻譯為"sentence to death by hanging" 或"be hanged"。該刑罰具有特定的法律程式和曆史背景,但在當代國際人權法框架下,其適用受到嚴格限制并呈逐步廢除趨勢。
“處以絞刑”指對罪犯判處以繩索勒頸緻死的刑罰,通常作為死刑的一種執行方式。以下是具體解釋:
絞刑分為缢死和勒死兩種形式():
絞刑緻死的機制包括():
通常需在特定刑場實施,犯人被捆綁并蒙頭後行刑。傳統方法包括懸吊于梁柱或使用類似拔河的多人勒絞()。
若涉及故意殺人等嚴重罪行,可能被判處死刑,但具體執行方式需根據當地法律确定()。例如,《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可處死刑,但未限定絞刑。
需要進一步了解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法律細節,可參考相關司法文件或權威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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