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漢英詞典框架下,"初審"對應的英文表述為initial review或preliminary examination,指對材料、案件或申請的首次系統性審查。該術語廣泛應用于法律、出版及行政管理領域,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層:
程式性審查
在司法領域,初審特指法院對案件的首次審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83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普通刑事案件需經過初步事實核查與證據篩選。類似程式亦見于美國聯邦法院的《聯邦民事訴訟規則》Rule 12(b)(6),要求法院審查起訴書法律依據充分性。
内容篩選機制
出版行業将初審作為稿件收錄的前置流程。國家新聞出版署《學術期刊出版規範》規定,編輯需通過初審排除明顯不符合學術倫理或格式規範的投稿。國際出版倫理委員會(COPE)将這一階段定義為"技術審查",涉及抄襲檢測和主題契合度評估。
行政決策基礎
行政許可程式中,行政機關通過初審确定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參考國務院《行政許可法》第34條,初審結果直接影響是否啟動專家評審程式。世界銀行投資項目評審手冊同樣強調,初審需在20個工作日内完成合規性檢查。
權威漢英辭書釋義顯示,《牛津漢英大詞典》(第3版)将"初審"英譯為"first instance trial",特指司法系統的初級審判程式;《新世紀漢英大詞典》補充其行政管理場景下的譯法"preliminary examination",強調形式審查與非終局性特征。
“初審”是一個多領域術語,其核心含義指初步審查或審理程式,具體含義因應用場景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是主要領域的解釋:
法院審判程式
初審指案件的第一次審理,即一審程式。法院受理案件後,對訴訟材料進行審查,決定是否立案并開展後續審理(如開庭調查、辯論等)。初審判決後,當事人可上訴進入二審。
作用:确保案件符合立案條件,為後續審理奠定基礎。
刑事案件的初步審訊
指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的首次審訊,用于确認基本事實和證據。
出版三審制中的第一審
在圖書、論文出版中,初審由責任編輯完成,主要評估稿件質量(如内容方向、格式規範)、作者資質(如學曆、基金項目)等,決定是否退修或進入複審。
示例:期刊初審會篩除研究方向不符或格式錯誤的投稿。
商标注冊流程
商标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如材料完整性)和部分實質審查(如是否符合商标法規定),通過後發布《初審公告》。
初審的核心功能是初步篩選與評估,确保後續流程的可行性和效率。其具體流程和标準因領域而異,但均強調基礎性審查。若需進一步了解特定場景的初審規則,可參考相關法律條文或機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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