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ale and leaseback
betray; give away; peach against; sell; sell out; trade out
【經】 on offer
domain; estate; industry; property
【經】 domain
combine; equally
hire; rent; take on lease
【經】 hire
be one's turn; deserve; ought to; should
【法】 said
give birth to; lay; produce
【醫】 toco-; toko-
course of study; enterprise; estate; industry; occupation; trade
deal with; dispose; handle
【醫】 disposal
【經】 disposition
從漢英詞典及法律實務角度,"出賣産業并租用該産業的處置"指一種特殊的資産交易模式,其核心含義如下:
術語定義與法律性質
該行為在法律上稱為"售後回租"(Sale-Leaseback)。所有權人将不動産(如土地、廠房)出售給買方後,立即以承租人身份向買方租回該産業繼續使用。其本質是融資行為 與資産剝離 的結合,通過出讓所有權換取資金,同時保留使用權保障經營連續性。中文強調"處置"體現物權變動,英文術語"sale-leaseback"則突出交易結構的閉環特征(參考:《元照英美法詞典》2023版)。
中英文概念對應解析
財務與稅務動因
企業采用此模式可釋放固定資産價值 改善現金流,同時租金支出可抵扣所得稅。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若符合融資租賃條件,租回資産需按"抵押貸款"進行會計處理(參考: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2022)。
典型應用場景
多見于重資産行業(如航空、制造業),例如:
(行業案例數據來源:Deloitte《全球售後回租趨勢報告》2024)
權威文獻參考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37條關于融資租賃的定義
-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7號:關于融資性售後回租增值稅政策
- Black's Law Dictionary: "Sale-Leaseback" as a financing device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IFRS 16:租賃會計處理标準
“出賣産業并租用該産業的處置”是一種資産處理方式,通常指企業或個人将自有産業(如房産、設備等)出售給他人,同時以租賃形式繼續使用該産業的行為。這種操作屬于資産處置中的特殊形式,結合了出售與租賃兩種模式。以下是具體解釋:
核心定義
根據對“處置”的說明,該行為屬于“處理財産”的範疇,即通過轉讓資産實現價值最大化。出賣産業是資産所有權的轉移,而租用則是保留使用權,形成“售後回租”模式。
典型應用場景
操作特點
此類處置方式需注意法律合規性及稅務影響,建議在專業機構指導下進行。如需更詳細的案例分析,可參考提到的財産處置類型擴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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