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eliminary
fringe; introduction; principium
【法】 opening
measure; step
【醫】 measure
初步措施(chūbù cuòshī)在漢英詞典中通常對應英文術語"preliminary measures"或"initial steps",指為實現特定目标而采取的基礎性、暫時性行動。根據《現代漢英詞典》第三版(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的釋義,該術語強調在複雜事務中優先實施的探索性方案。
在法律語境下,《元照英美法詞典》(北京大學出版社)将其定義為"司法機關在正式審理前采取的臨時性強制手段",例如訴訟保全或證據固定程式。這一概念在《牛津漢英大詞典》(Oxford Chinese Dictionary)中則延伸至商業領域,指企業并購時進行的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
該術語與"初步方案"(preliminary plan)的核心區别在于:前者具有明确的執行性,後者側重規劃性。例如世界衛生組織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常将隔離檢疫列為初步措施,而将疫苗研發歸為後續行動計劃。
“初步措施”是一個組合詞,需從“初步”和“措施”兩部分理解:
措施的定義
指針對問題或情況采取的具體處理辦法,通常用于較重大的事務,兼具名詞和動詞詞性。例如安全措施、應急措施等()。
“初步”的含義
表示初始階段或預備性質,強調在更深入行動前的試探性、基礎性步驟。如提到的“preliminary”即對應此概念()。
組合詞義解析
“初步措施”特指在問題處理初期采取的過渡性、探索性手段,目的是為後續系統化方案提供基礎。例如:
與相關概念的區别
該詞常見于政策文件或項目管理場景,體現分階段解決問題的思路。如需進一步了解措施分類(如預防措施、強制措施),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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