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written code; written laws and regulations
成文法規指由立法機關或經授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法定程式制定的書面法律規範,其英文對應表述為"written statutes"或"codified regulations"。該概念包含五個核心要素:
法律屬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二章,成文法規具有強制約束力,包含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層級。其制定必須經過立項、起草、審查、決定和公布等法定程式。
形式特征
區别于判例法體系,成文法規以書面法典形式存在,如《民法典》采用"編-章-節-條"的編纂結構。根據國務院《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條例》第十條,法規文本需使用規範法律術語,條款表述應當準确、簡明。
效力層級
按照《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成文法規體系呈金字塔結構: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明确,下位法不得與上位法相抵觸。
制定程式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數據顯示,2020-2024年中央層面年均制定修改法規87件。重要法規如《刑法修正案(十二)》需經過三審制,并在中國人大網公開征求意見。
應用範圍
北大法寶數據庫統計顯示,截至2025年6月,我國現行有效法律296件,行政法規615件。司法機關在裁判文書中引用成文法規時,必須标注"根據《XX法》第X條"的規範引證格式。
成文法規是指由國家立法機關或授權機構依照法定程式制定,并以文字形式明确記載的法律規範。其核心特點與内容如下:
成文法規是“不成文法”的對稱,表現為通過立法程式形成的書面法律文件。例如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均屬于成文法規範疇。我國法律體系中,《民法典》《刑法》等均以成文形式存在。
對比維度 | 成文法 | 不成文法 |
---|---|---|
表現形式 | 書面條文(如法典、法規) | 習慣、判例、慣例 |
制定主體 | 立法機關或授權機構 | 社會約定俗成或司法實踐形成 |
修改靈活性 | 程式嚴格,穩定性強 | 隨社會變遷自然調整 |
典型例子 | 《憲法》《民法典》 | 英國普通法中的部分判例 |
成文法規通過明确規則保障社會秩序,例如《民法典》系統規範民事關系,而《刑法》以條文形式界定犯罪與刑罰。其權威性和可預見性更有利于法治建設。
如需了解具體法規内容,可參考《立法法》等法律文本或官方解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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