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cknowledgement
acknowledge; admit; confess; grant; allow; concede; profess; recognize
【經】 acknowledge; recognize
book; letter; script; write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承認書”(Chéngrèn Shū)是一種具有特定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其核心含義與英文術語對應如下:
承認書指由一方當事人單方面籤署,用于确認某項事實、債務、權利或義務存在的法律文書。其英文對應概念為:
單方聲明性質
區别于合同的雙向合意,承認書由單方出具,用于固定證據或簡化争議解決流程。例如債務人籤署《債務承認書》可中斷訴訟時效(《民法典》第195條)。
司法實踐效力
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經公證的承認書(Notarized Affidavit)可直接作為證據使用。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77條對書面自認效力的規定。
跨境應用場景
中文術語 | 英文規範譯法 | 適用場景 |
---|---|---|
債務承認書 | Acknowledgement of Debt | 民間借貸/商業賬款清償 |
事實承認聲明 | Affidavit of Facts | 法庭證據/公證程式 |
權利放棄承認書 | Waiver Acknowledgement | 保險理賠/遺産繼承 |
注:實務中需區分“承認書”與“承諾書”(Undertaking Letter),後者側重未來義務承擔,前者側重既存事實确認。
承認書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承諾憑證,其核心定義和應用可歸納如下:
1. 定義與法律性質
承認書指一方或多方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另一方或多方作出的書面承諾,内容受法律制約或保護。例如在商業合作中,供應商提供的樣品通過檢測後,需籤署承認書作為後續批量生産的依據。
2. 常見類型
3. 實際應用場景
主要用于商業合作、法律糾紛解決等領域,例如:
4. 語言與格式
在英語中可譯為“Admission letter”或“Acknowledgment”,具體用詞需結合場景。
如需進一步了解承認書的法律條款或籤署規範,可參考權威法律文本或專業機構提供的模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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