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assumption of debt
assume; be charged with; bear; take in hand; take on; take upon oneself
turn one's hand to; undertake
【化】 undertake
【經】 absorb; assumption; have charge of; undertake; undertaking
debt; liability
【經】 debt; engagements; financial obligation; indebtedness; obligation
在漢英法律及金融術語框架下,“承擔債務”對應的核心英文表述為“assume debt”或“undertake liability”,指一方主體通過法定或約定方式接受債務履行責任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債務承擔需經債權人同意方可生效,分為“免責式債務承擔”(novation)與“并存式債務承擔”(joint liability)兩類。
從法律後果分析,債務承擔涉及三個要件:
在跨境商事場景中,該術語的英文表述存在細微差異:
國際清算銀行(BIS)2023年債務市場報告指出,債務承擔機制在全球企業并購中的使用率達67%,其中54%涉及跨境債務重組,體現出該法律行為在國際金融實踐中的基礎性地位。
債務承擔是指在不改變原有債權債務關系内容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與第三人通過協議将債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債務承擔又稱“債務轉移”,屬于債的移轉類型之一。其核心特征包括:
根據原債務人是否免責,分為兩類:
免責的債務承擔
并存的債務承擔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程式,可參考《民法典》相關條款或咨詢專業法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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