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underwriting's guarantee
accept insurance
【經】 one-writing
guarantee; recognizance
【經】 chit; guarantee; guaranty; letter of assurance; letter of guarantee
warranty
承保保證書(Underwriting Warranty)是保險領域的專業法律文件,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或期間,向保險人作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特定承諾或保證。該承諾通常涉及與風險評估直接相關的重要事實或行為規範,若違反将導緻保險人免除賠償責任。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維度解析:
漢英對照釋義
術語來源:保險法核心概念,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6條。
法律效力
承保保證書屬于先決條件(Condition Precedent),其真實性直接影響保單效力。例如,海運保險中保證船舶不駛入特定危險海域,若違反則保險人可拒賠(即使損失與違反行為無關)。
法律依據: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第33條,中國《海商法》第235條。
風險控制機制
保險人通過保證書限定承保範圍,例如:
行業應用場景
術語 | 承保保證書 | 一般告知義務 |
---|---|---|
法律性質 | 必須嚴格遵守的承諾 | 事實披露義務(非絕對保證) |
違反後果 | 自動免除保險責任 | 需證明故意/重大過失才可解除合同 |
時效性 | 持續生效至保單結束 | 僅限合同訂立時 |
法律依據
學術定義
"保證書是被保險人對某一事實狀态存在或不存在,或未來履行某行為的承諾,構成保險合同的基礎條款。"
——《保險法學原理》(賈林青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注:因搜索結果未提供可引用的網頁鍊接,本文依據保險法權威教材及國際公約撰寫,具體條款請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英國《2015年保險法》及UCP600原文。)
“承保保證書”是保險業務中涉及的專業術語,結合“承保”和“保證書”兩個概念,具體解釋如下:
承保(來自、)
指保險公司對投保人的申請進行審核後,決定接受風險并籤訂保險合同的過程。這是保險合同成立的前提,涉及雙方對保險條款的協商。
保證書(來自、、)
又稱保函(L/G),是由銀行、保險公司或擔保機構出具的書面承諾文件,用于保證申請人履行特定義務。若申請人違約,保證人需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承保保證書可理解為兩類場景:
投保人提供的保證書
在承保過程中,保險公司可能要求投保人出具保證書,承諾某些事實的真實性(如标的物狀況、風險控制措施等),以此作為承保條件。例如:工程保險中承包商承諾按規範施工的保證書。
保險公司出具的保函
保險公司作為保證人,向第三方(如受益人)開立書面擔保,承諾在特定條件下履行賠付責任。例如:信用保險中保險公司為債務人還款能力提供擔保。
如需具體應用場景或模闆,可參考保險條款或法律文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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