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提"作為漢語動詞,其核心含義指将已經讨論過或擱置的事宜再次提出讨論,對應英文翻譯為"reopen a matter"或"bring up again"。該詞由"重"(重複)和"提"(提出)複合構成,常見于正式文書及公共事務讨論場景。
在漢英詞典體系中,《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标注其詞性為及物動詞,需接賓語,例如"重提舊事"。牛津大學出版社《牛津高階漢英詞典》特别指出該詞隱含"對既有結論提出質疑"的語義色彩,常與"舊案""争議"等名詞搭配使用,如"重提曆史遺留問題"。
商務印書館《應用漢語詞典》從語用角度分析,"重提"多用于需要重新審視過往決策的語境,具有事務性、回溯性特征。相較于近義詞"重申","重提"更強調議題的争議性重啟,而非單純重複聲明立場。
該詞的英文對應表達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化處理:法律文書中多譯為"reopen a case",學術讨論常用"revisit the issue",日常對話則傾向使用"bring that up again"的口語化表達。這種語義對等關系在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漢英對比語言學》中有詳細論述。
“重提”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chóng tí,其核心含義指再次提出或強調某件事情,通常用于表示對過去話題、事件或請求的重複提及。
基本定義
指“一再提出某事”或“把某事重新端出來”,帶有将已讨論過或擱置的内容重新引入當前語境的意義。例如:
“不願意在我年老時,再向我重提此事。”
結構與用法
擴展關聯
“苦樂過去不再重提,追憶徒增傷悲。”
“遲威舊話重提,原因何在?”
“重提”強調對已有話題的再次提及,需結合語境判斷其情感傾向(如無奈、強調或批評)。如需進一步了解成語用法,可參考“舊話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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