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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訊令更新英文解釋翻譯、傳訊令更新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renewal of writs

分詞翻譯:

傳訊的英語翻譯:

summon for trial
【經】 subpoena; summon

令的英語翻譯:

order; command; cause; drinking game; ream; season; your
【化】 ream

更新的英語翻譯:

renovate; replace; update; rebirth; rejuvenescence; renew; renewal; renovation
【計】 innovations; interchanging; retrofit; U; update; updating
【醫】 kainogenesis; turnover
【經】 reconditioning; renew; renewal

專業解析

從漢英詞典及法律術語角度解析,“傳訊令更新”可拆解為以下核心含義:


一、術語構成解析

  1. 傳訊令 (Subpoena/Summons)

    指司法機關強制要求特定人員到庭接受詢問或提供證據的法律文書。漢英對應:

    • 傳訊:對應 "summon""subpoena"(強調法律強制性)
    • 令:對應 "writ""order"(正式法律文件)
  2. 更新 (Update)

    在法律程式中指對原有指令的時間、内容或狀态調整,漢英對應:

    • 延期:"extension"
    • 修正:"amendment"
    • 重新籤發:"reissuance"

二、完整術語含義

“傳訊令更新” 指司法機關對已發出的傳喚令進行時效延長、信息修正或重新籤發的法律行為。常見場景包括:


三、法律場景應用示例

例1:法院批準檢察官請求,将原定7月30日到庭的傳訊令更新至8月15日。

(Court granted the prosecutor's request toupdate the subpoena from July 30 to August 15.)

例2:因被告地址變更,書記官更新傳訊令中的送達信息。

(The clerkupdated the summons with new service address due to defendant's relocation.)


四、權威參考來源

  1. 《元照英美法詞典》對“傳訊令”的定義(法律出版社)
  2. 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 Rule 45 關于傳票修改條款(來源:Cornell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3. 香港司法機構《法律程式文件釋義指南》"令狀修訂"章節

“傳訊令更新”本質是司法機關對法律指令的動态調整機制,需嚴格遵循程式規則。實際應用中需結合具體司法轄區的條文解釋。

網絡擴展解釋

“傳訊令更新”是一個法律相關術語,結合“傳訊”“令”“更新”三個詞的含義,其解釋如下:

一、分解釋義

  1. 傳訊
    指司法機關或公安機關依法傳喚與案件有關的人員到庭接受詢問或審訊。例如,法院通過傳票通知當事人出庭。


  2. 此處指司法機關籤發的正式命令或文件,如傳票、法律文書等。

  3. 更新
    原意為“除舊布新”,在法律語境中可引申為對原有文件、命令的續期、修改或重新生效。

二、整體含義

“傳訊令更新”指對已發出的傳訊令(如傳票)進行續期、内容調整或重新籤發,以确保其法律效力。例如,當原傳訊令過期或需要補充信息時,司法機關可通過更新程式延續其有效性。

三、相關場景

四、補充說明

該術語屬于法律專業用語,普通語境中使用頻率較低,需結合具體司法場景理解。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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