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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設人英文解釋翻譯、創設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redence

分詞翻譯:

創設的英語翻譯:

activate; create; found; set up

人的英語翻譯: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創設人”(Chuàngshè rén)指依法啟動并完成公司、組織或機構設立程式的主體,其核心英文對應詞為Incorporator 或Founder,具體含義如下:

一、法律定義

創設人是公司設立過程中籤署或确認公司章程(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并向登記機關提交設立申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其行為直接導緻法律實體的誕生,享有法定的創始權利并承擔相應責任。

來源: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對 "Incorporator" 的定義。

二、核心法律特征

  1. 主體資格

    可為自然人、法人或合夥組織,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中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創設人需半數以上在中國境内有住所。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

  2. 核心義務

    • 制定并籤署公司章程
    • 認繳公司初始資本
    • 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 承擔公司設立階段的債務連帶責任(如設立失敗時)

      來源:Company Law: Theory and Practi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3. 權利歸屬

    創設人有權約定股權比例、提名首屆董事會成員,并在公司章程中載明特殊權益(如創始人投票權、股權兌現條款)。

    來源: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OECD)。

三、術語辨析

四、注意事項

公司成立後,“創設人”身份通常轉化為“股東”,其特殊權利需通過公司章程或股東協議延續效力。跨境設立時需注意不同法域對創設人最低人數要求(如中國需1人以上,美國部分州允許1人)。

來源:World Bank《營商環境報告》公司設立流程指南。


權威引用來源: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全文(全國人大官網)
  2. Black's Law Dictionary (Thomson Reuters)
  3. OECD《公司治理原則》2015版
  4. 王保樹《中國公司法原理》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網絡擴展解釋

創設人指在金融市場中(尤其是權證領域)具備資格發行與現有權證完全相同的金融産品的機構或個人。其核心是通過創設權證實現風險對沖或套利,具體特點如下:

一、創設人的定義與條件

  1. 身份要求
    通常是券商、金融機構等第三方(非上市公司或其股東),需滿足監管機構設定的資質條件(如持有标的資産)。例如創設武鋼權證時,創設人需持有足量武鋼股份作為履約擔保。

  2. 創設對象
    發行備兌權證而非股本權證。備兌權證由獨立第三方發行,與上市公司無直接關聯,标的資産可以是股票、指數等。

二、創設人的運作機制

三、創設的影響

提示:創設機制常見于成熟金融市場,國内應用場景需以證監會最新規定為準。投資者參與權證交易前應充分了解産品特性和發行人資質。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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