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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交戰者財産的救護英文解釋翻譯、對交戰者財産的救護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military salvage

分詞翻譯:

對的英語翻譯:

right; answer; reply; at; check; compare; couple; mutual; opposite; versus; vs
face to face
【計】 P
【化】 dyad
【醫】 Adv.; contra-; corps; ob-; p-; pair; par; para-
【經】 vs

交戰的英語翻譯:

be at war; engage; fight; rencounter; warfare; belligerence; engagement
【法】 belligerency; passage at arms; warfare

者的英語翻譯:

person; this

財産的英語翻譯:

belongings; estate; means; possession; property; riches; wealth; worth
【醫】 property
【經】 assets; belongings; chose; estate; money; moneys; property
worldly goods

救護的英語翻譯:

relieve a sick or injured person; rescue

專業解析

對交戰者財産的救護

漢英詞典釋義

該術語對應國際人道法中的"Protection of Combatant Property" ,指在武裝沖突期間,對合法交戰方(如正規軍隊)的私有財産給予特殊保護的法律原則。其核心是區分"戰鬥員"與"平民財産",禁止無軍事必要的破壞行為(如焚燒住宅、掠奪非軍事設備)。


法律依據與適用範圍

  1. 《日内瓦第四公約》第53條

    禁止占領軍破壞平民私有財産,但允許在"絕對軍事必要"(如拆除障礙物)時例外。交戰者的個人財産(非軍用)同樣適用此原則。

  2. 《第一附加議定書》第52條

    明确"民用物體"定義,交戰者的非軍事財産(如私人住所、生活物資)屬于受保護範疇,攻擊需嚴格符合軍事目标标準。


關鍵概念解析


實踐中的例外情形

當交戰者財産被用于軍事目的時(如民房改造為武器庫),将喪失保護地位。但摧毀行為必須滿足:


權威來源

  1.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CRC), 日内瓦第四公約評注,第53條解釋:

    https://ihl-databases.icrc.org/ihl/COM/380-600056

  2. ICRC, 第一附加議定書評注,第52條:

    https://ihl-databases.icrc.org/ihl/COM/470-750065

網絡擴展解釋

"對交戰者財産的救護"這一表述涉及國際法或人道主義原則中的特定概念,其核心含義可拆解如下:

  1. 詞義解析

    • 救護:指救助保護行為,既包含對傷病人員的醫療援助(),也包含對財産、權利等非生命體的保護()。
    • 交戰者財産:特指戰争或武裝沖突中,屬于參戰方(如軍隊、政府)的物資、設施等資産。
  2. 具體内涵
    該術語強調在沖突期間,即使針對敵方財産,也需遵循人道主義原則進行必要保護。例如避免無差别破壞民用基礎設施、文化遺産等,屬于戰時行為規範的一部分。這一概念與《海牙公約》等國際法中"軍事必要原則"和"比例原則"相關,但搜索結果未提供具體法律條文依據。

  3. 應用場景
    常見于國際法文本或曆史文獻中,如梁啟超《譚嗣同傳》提到"救護之責"(),反映近代中國對戰争倫理的認知發展。

建議需要法律層面詳細解釋時,可進一步查閱《日内瓦公約》或國際人道法相關原始文獻。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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