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object insured
pawn
【法】 object given as a pledge; object of pledge; pledging
assurance; insurance; insure; safety
【計】 guarding
【醫】 insurance
【經】 assurance; insurance; insure; safety
抵押物保險(Collateral Insurance)是指借款人在申請抵押貸款時,為抵押資産(如房産、車輛等)購買的保險産品,旨在保障貸款機構在抵押物損毀或滅失時的經濟利益。該保險通過轉移風險,确保抵押資産價值穩定,從而維護借貸雙方的權益關系。
定義與範圍
抵押物保險覆蓋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導緻的抵押物價值損失。例如,房屋抵押貸款中,若房産因火災損毀,保險公司将按約定賠付,保障貸款機構優先受償權(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保險類型
法律依據
我國《民法典》第394條明确,抵押權人可就抵押物優先受償,而保險賠付金屬于優先受償範圍(來源:全國人大法律庫)。國際實踐中,《巴塞爾協議III》亦将抵押物保險納入風險緩釋工具框架(來源:國際清算銀行)。
經濟作用
該保險通過降低貸款違約風險,間接促進金融市場穩定性。世界銀行研究顯示,抵押物保險覆蓋率提升10%,中小微企業貸款違約率下降約2.3%(來源:世界銀行2023年金融報告)。
抵押物保險是抵押人或借款人為抵押物(如房産、企業資産等)購買的保險,旨在保障抵押物在貸款期間因意外事件(如火災、自然災害等)導緻價值損失時,貸款機構(抵押權人)能優先通過保險金受償。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析:
抵押物保險是風險轉移工具,抵押人通過投保将抵押物損毀滅失的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當抵押物因保險責任範圍内的原因(如火災、爆炸、洪水等)受損時,保險公司賠付的保險金将優先用于償還債務。其核心作用包括:
抵押物保險不同于保證保險或信用保險,它直接針對抵押物的物理損失,而非借款人信用風險。例如,若房屋因火災損毀,保險金用于修複或賠償;若借款人失業無力還款,則不屬于該保險範疇(綜合、3、4)。
如需更具體的投保方案或費率解析,可參考來源中的保險機構說明(如、3、5)。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