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ivilly
civil
【法】 civil affair
ascending; go to; go up; previous; submit; superior; upper
【醫】 ept-; hyper-; super-; supra-; sur-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民事”對應的英文術語為“civil”,指與公民個人權利、義務及財産關系相關的非刑事法律事務。其核心含義包含三個維度:
法律屬性 民事法律關系屬于私法調整範圍,主要規範平等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如合同、婚姻、繼承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條明确界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産關系。”
適用範疇 涵蓋四大領域:物權(property rights)、債權(creditor's rights)、人格權(personality rights)及婚姻家庭(marriage and family relations)。典型民事行為包括合同訂立、侵權賠償、遺囑公證等。
司法程式 區别于刑事公訴,民事案件遵循“不告不理”原則,由當事人自行提起訴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庫統計,2023年全國民事案件占比達86.7%,主要涉及民間借貸、勞動争議、離婚糾紛等領域。
權威法律詞典《元照英美法詞典》将“civil”定義為:“區别于刑事或宗教的,涉及私人權利與救濟的法律體系”。此定義與我國《民法典》立法精神高度契合,體現民事法律維護社會秩序與公平交易的核心功能。
“民事”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主要涵蓋法律、曆史及社會生活等多個層面。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法律範疇
指與民法相關的事務,涉及個人、家庭、社會組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例如合同糾紛、財産繼承、婚姻家庭等,均屬于民事法律調整的範圍。
法律行為區分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律條文或案例,可參考《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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