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sparaging
在漢英詞典中,“蔑視的”作為形容詞使用時,對應英文為“contemptuous”或“scornful”,指對某人或某事物表現出強烈的輕視與不屑。其核心含義包含三個層面:
情感态度
指主觀上認為對方低劣或不值得重視,例如:“他對流言蜚語報以蔑視的眼神”(牛津英語詞典。這種情感常伴隨居高臨下的姿态,心理上否定對方的價值。
行為表現
具體可體現在語言或動作中,如使用貶義詞彙(“你這點伎倆真可笑”)、冷笑、翻白眼等肢體語言(劍橋詞典。在文學作品中,該詞多用于刻畫反派的傲慢特質。
程度差異
相較于近義詞“輕視的(disdainful)”,“蔑視的”情感強度更高,且帶有公開挑釁意味。例如法律文書中“contempt of court”(藐視法庭)強調對權威的公開無視(柯林斯詞典。
例句:
“She gave a contemptuous laugh when hearing the unrealistic plan.”(麥克米倫詞典此句通過“laugh”強化了嘲諷與否定雙重語義。
“蔑視”是一個漢語動詞,指對人或事物表現出輕蔑、鄙視的态度,帶有明顯的貶義色彩。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蔑視的核心含義是“輕視、小看”,強調從情感或态度上對目标的不屑一顧。例如:“她蔑視那些隻看過簡寫本的人”。其情感強度高于一般的“輕視”,更接近“鄙夷”。
詞源與結構
近義詞與反義詞
用法與語境
蔑視多用于描述對規則、道德或他人的不尊重,如“蔑視法律”“蔑視公義”。其表現形式包括言語貶低、表情不屑或行為上的無視。
情感色彩
該詞帶有強烈的主觀否定态度,可能引發被蔑視者的反感或沖突,需謹慎使用。
若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曆史文獻中的具體用法,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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