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lifting the attachment
【經】 exoneration
【經】 attachment on one's properties
免于假扣押的法律釋義與英譯解析
一、術語定義
“免于假扣押”指特定財産或資産依法享有不被司法機關臨時查封、扣押的法律豁免權。該概念源于民事訴訟中的財産保全制度,常見于涉外法律文書或國際商事仲裁領域。其核心在于保障特殊主體(如外交機構、國際組織)或特定財産(如船舶、航空器)免受臨時強制措施影響。
二、英文法律對應術語
在英美法系中,“免于假扣押”的規範譯法為:
三、法律依據與適用場景
《聯合國國家及其財産管轄豁免公約》(UN Convention on Jurisdictional Immunities)第18條規定,主權國家財産不受他國扣押保全措施限制 。
中國《民事訴訟法》第272條明确,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的主體所涉財産,非經外交部同意不得實施保全措施 。
《海事訴訟特别程式法》第23條賦予從事國際航運的船舶免于扣押的有限豁免權(需滿足法定條件)。
四、權威文獻參考
注:法律術語的適用需結合具體法域語境,建議以生效法律文本及權威判例為準。
“免于假扣押”指在特定條件下,債務人可避免其財産被法院采取臨時扣押措施。以下是詳細解釋:
假扣押的定義
假扣押是民事訴訟中的財産保全程式,指債權人在判決生效前,為防止債務人轉移財産,向法院申請暫時扣押其資産(如現金、不動産等)。該措施具有臨時性和緊迫性,目的是确保未來判決的可執行性。
免于假扣押的情形
法律意義
免于假扣押體現了對債務人權益的平衡保護,避免債權人濫用保全程式對債務人造成不必要的財産凍結,同時維護司法公正。
建議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或《民事訴訟法》第100-108條獲取更詳細的程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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