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spare
"免去"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是解除職務或責任,對應英文動詞dismiss 或remove from office/post。其用法涵蓋正式職務解除、義務豁免及責任免除等場景,屬于中性偏正式用語。
解除職務
指正式撤銷某人的職位或頭銜。
董事會決定免去他的經理職務。
The board decided todismiss him from his position as manager.
免除責任/義務
表示豁免某項義務、責任或程式。
貧困家庭可免去部分學費。
Low-income families may beexempted from partial tuition fees.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定義:撤銷(職務);免除(責任)。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2016)
《牛津英漢漢英詞典》
對應詞條:
來源:牛津大學出版社(2010)
《新世紀漢英大詞典》
例句解析:
"免去行政處罰" → be exempt from administrative penalties
來源: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3)
詞語 | 側重含義 | 英文對應 | 使用場景 |
---|---|---|---|
免去 | 正式解除職務或責任 | dismiss/exempt | 行政、法律文書 |
免除 | 廣泛免除義務、債務等 | waive/remit | 合同、稅務、債務 |
撤銷 | 取消決定或資格 | revoke/cancel | 政策、授權文件 |
法律文書
《公務員法》規定:"違紀者可被免去公職。"
→ The Civil Service Law states: "Violators may bedismissed from public office."
國際協議
"締約國免去關稅" → Contracting statesexempt each other from tarif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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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去”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miǎn qù,以下是其詳細解釋及用法:
指取消、解除某人承擔的職務、責任、義務或處罰等,使其不再需要繼續履行相關職責或承擔後果。例如:
“免”字本身有“脫去、避開”之意(如《左傳》中的“免胄”),而“免去”更強調對職務或責任的主動解除。英文可譯為“remove from office” 或“exempt”。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可參考權威詞典或官方通報中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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