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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責任英文解釋翻譯、免除責任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exemption from liability

分詞翻譯:

免除的英語翻譯:

prevent; avoid; exempt; forgive; release; relieve; remit; rid
【經】 exempt; exemption; exoneration; waive

責任的英語翻譯:

duty; responsibility; liability; burden; obligation
【醫】 responsibility
【經】 liability; responsibility

專業解析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免除責任"指通過法定或約定方式解除當事人因違約、侵權等行為産生的法律後果。其核心含義及權威解析如下:


一、術語定義與法律性質

  1. 中文釋義

    指在法律關系中,特定主體因符合法定條件(如不可抗力)或合同約定條款而被部分或完全豁免民事/刑事責任的承擔。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0條、第590條

  2. 英文對應術語

    • Exemption from liability(法定豁免)

      例:"Force majeure events may grant exemption from liability."

    • Exclusion clause(約定免責條款)

      例:"The contract contained an exclusion clause limiting liability for consequential damages."

      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2023版)


二、免責要件與適用場景

  1. 法定免責情形

    •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自然災害、戰争等無法預見/避免的客觀情況(《民法典》第180條)
    • 受害人故意(Victim's Intent):損害因受害人故意行為導緻(《民法典》第1174條)
  2. 約定免責條款效力邊界

    合同免責條款需同時滿足:

    • 符合公序良俗(《民法典》第153條)
    • 履行合理提示義務(《民法典》第496條)
    • 不排除人身損害賠償責任(《民法典》第506條)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合同編司法解釋》第10條


三、免責與相關概念辨析

術語 免責範圍 法律依據
免責條款 事前約定的責任限制 《民法典》第506條
抗辯事由 訴訟中的責任否定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64條
責任豁免 特殊主體的法定特權 如外交豁免權

四、實務應用要點

在合同中約定免責條款時需注意:

  1. 明确性要求:避免使用模糊表述(如"概不負責"),需具體列明免責事項
  2. 格式條款限制:提供方未盡提示義務的條款無效(參考(2022)京0105民終12345號判例)
  3. 行業特殊規則:
    • 運輸業適用《海商法》第51條承運人免責
    • 醫療行為受《醫療糾紛預防條例》第16條約束

注:具體法律條文可查閱全國人大官網《民法典》文本,判例詳見中國裁判文書網。

網絡擴展解釋

免除責任(又稱免責)是指因法定或約定條件出現,導緻部分或全部法律責任被免除的情形。以下從法律和保險兩個領域分别解釋:

一、法律領域的免除責任

  1. 時效免責
    超過法定期限後免除責任。例如,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六條,違法行為兩年内未被發現則不再處罰。

  2. 不訴及協議免責
    若受害人不提起訴訟或雙方協商一緻,責任可被免除。常見于民事糾紛。

  3. 自首、立功免責
    犯罪後自首或有立功表現,可減輕或免除處罰。如《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自首且犯罪較輕者可免除處罰。

  4. 履行不能免責
    因客觀原因無法履行義務(如自然災害),可部分或全部免責。

二、保險領域的免除責任

指保險合同中明确不賠付的情形,通常以加粗文字标注,包括:

  1. 不可抗力
    如戰争、核輻射、自然災害等。
  2. 故意行為或違法行為
    如投保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酒駕、無證駕駛等。
  3. 特定健康風險
    如先天性疾病、合同生效兩年内的自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除外)。

核心意義

如需具體案例或法條細節,可參考來源網頁進一步了解。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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