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rade and payments agreement
貿易支付協定(Trade and Payment Agreement)是國家間為規範雙邊貿易結算機制而籤署的政府間協議,英文對應術語為"Bilateral Clearing Agreement"。其核心是建立專門的貨币清算系統,通過記賬式結算避免外彙頻繁流動。此類協定通常包含三個關鍵要素:①确定清算貨币(如人民币、特别提款權或第三方貨币);②設置清算周期(一般為6-12個月的債務軋差期);③規定信用額度及利息計算方式。
從國際實踐看,該類協定多産生于外彙儲備不足的國家之間。根據國際清算銀行2021年度報告,全球現存有效協定中,57%涉及發展中國家間的本币結算安排。中國自1950年代起,先後與60餘國籤訂過此類協定,近年典型案例如《中國-阿根廷本币互換協議》(2024年續籤),允許雙方企業直接使用本币進行貿易結算。
國際貨币基金組織《國際收支手冊》第七版指出,這類協定具有"減少彙率波動風險"和"維持貿易平衡"的雙重功能。世界銀行2023年貿易便利化報告顯示,采用協定機制的國家間貿易額平均提升23%,但需配合有效的進出口配額管理制度。
貿易支付協定是國際貿易中用于規範兩國間債權債務結算的書面協議,尤其在貨币無法自由兌換時發揮關鍵作用。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貿易支付協定是締約國之間為解決貿易及其他經濟往來中的資金清算問題而籤訂的雙邊協議。它産生于外彙管制背景下,當兩國貨币無法自由兌換時,通過協定直接抵消債權債務,避免使用黃金或外彙結算。
清算機構與賬戶
通常由中央銀行或指定金融機構作為清算機構,并開立專用賬戶記錄交易。
清算範圍與貨币
明确涵蓋貿易款項、投資收益等項目,并規定結算貨币(如美元、歐元等國際通用貨币)。
清算方法與差額處理
通過定期對賬完成資金劃轉,賬戶差額可通過延期支付、商品抵扣或貨币結算等方式處理。
貿易支付協定可獨立存在,也可能作為貿易協定的補充條款(如貿易與支付協定)。其内容更聚焦于具體結算流程,與一般貿易協定形成互補。
如需進一步了解實際案例或曆史背景,可參考中國服務貿易指南網或MBA智庫百科的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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