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賣出契約英文解釋翻譯、賣出契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deed of sale

分詞翻譯:

賣出的英語翻譯:

【經】 offtake; place on the market; put on the market

契約的英語翻譯:

bargaining; bond; contract; covenant; deed; indent; indenture; obligation
pact; stipulation
【經】 agreement; agreements; bargain; compact; contract; deed; indenture
instrument; title deed

專業解析

"賣出契約"在漢英法律及商業語境中通常對應"Sales Contract" 或"Contract of Sale",其核心含義是指賣方(Seller)同意将特定財産(動産或不動産)的所有權轉移給買方(Buyer),買方同意為此支付價款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術語定義與法律本質

  1. 基本定義

    "賣出契約"(Sales Contract)是雙務合同,賣方負有交付标的物并轉移所有權的義務,買方負有支付價款的義務。其英文定義強調:

    "A contract by which a seller transfers or agrees to transfer the title to property to a buyer for a price."

    (來源:Black's Law Dictionary,權威法律詞典)

  2. 關鍵要素

    • 标的物(Subject Matter):需明确具體(如商品、房産、證券)。
    • 對價(Consideration):買方支付的金錢或等價物。
    • 所有權轉移(Transfer of Title):區别于租賃或許可,需完全轉移所有權。

二、與相關術語的區分


三、法律特征與典型條款

  1. 強制性特征

    • 合意(Mutual Consent):雙方對條款達成一緻。
    • 法定形式(Formality):不動産交易需書面形式(如《合同法》第10條)。
  2. 核心條款示例

    1. 當事人信息(Parties)
    2. 标的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Property)
    3. 價格與支付方式(Price & Payment Terms)
    4. 交付條件(Delivery Terms)
    5. 違約責任(Remedies for Breach)

四、應用場景


注意事項

在具體司法管轄區(如中國、美國),"賣出契約"的效力可能受特别法限制(如消費者保護法對格式條款的規制)。建議訂立時咨詢法律專業人士以确保合規性。

(注:因未搜索到可引用的網頁鍊接,術語定義及法律依據參考權威法律工具書:Black's Law DictionaryCornell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的學理解釋。)

網絡擴展解釋

“賣出契約”一般指買賣雙方在交易中訂立的書面協議,用于明确标的物所有權轉移及價款支付等權利義務關系。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賣出契約(又稱賣契)是出售方與購買方就田産、貨物、房産等財産轉移達成的書面協議。其核心功能是記錄交易條款,确保雙方權益受法律保護。例如房屋買賣合同即屬于賣出契約的一種具體形式。

二、法律要素

  1. 主體要求:需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 合意條款:必須包含标的物描述、價款金額、交付方式等核心條款。
  3. 合法性:内容需符合《民法典》等法律規定,如禁止買賣違禁品。

三、典型應用場景

四、曆史演變

契約概念最早可追溯至《魏書》記載的軍事盟約,唐宋時期廣泛應用于民間交易。明清小說如《二刻拍案驚奇》中頻繁出現田産賣契情節,反映其社會普及度。

五、注意事項

提示:籤訂前建議咨詢專業律師,可通過查看完整合同範本及法律解讀。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