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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判決英文解釋翻譯、履行判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respond the judgment

分詞翻譯:

履行的英語翻譯:

carry out; fulfil; go through; implementation; perform
【經】 execution; implement; perform

判決的英語翻譯:

judge; sentence; adjudge; adjudicate; court decision; decree; doom; ruling
verdict
【經】 adjudication; findings

專業解析

履行判決(lǚxíng pànjué)指當事人按照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确定的内容執行義務的法律行為,是司法權威和契約精神的體現。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層:

  1. 法律義務的強制實現

    當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後,負有義務的一方(如債務人、侵權責任人)必須主動或被動完成判決确定的給付、作為或不作為義務。例如支付賠償金、返還財産、停止侵權行為等。若當事人拒絕履行,對方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36條)。

  2. 漢英對照釋義

    • 中文:履行判決
    • 英文:Enforce a judgment 或Execute a judgment

      英文術語強調通過法律手段實現判決效力,如《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 "enforce" 為 "通過法律程式強制實現權利或義務"。

  3. 法律體系中的功能

    履行判決是司法程式的終局環節,直接關涉法律公信力。中國《民法典》第509條要求當事人全面履行義務,最高人民法院亦通過司法解釋完善執行規則(如《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産調查若幹問題的規定》),确保判決實效性。


權威參考來源:

  1. 全國人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法律文本)
  2.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庫(司法實踐指引)
  3. 《元照英美法詞典》(法律術語釋義)
  4. 中國司法案例網(典型執行案例)

網絡擴展解釋

履行判決是行政訴訟中的一種判決類型,指法院認定行政機關存在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情形時,責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義務的判決。以下是具體解釋:

一、定義與核心要件

履行判決適用于行政機關的不作為行為,即當行政機關依法應履行職責卻未履行或拖延履行時,法院通過判決強制其履行。其核心要件包括:

  1. 被告負有法定職責:行政機關依法需承擔特定職責(如發放許可證、保護人身權等);
  2. 原告已提出申請:行政相對人曾向行政機關提出明确履行請求;
  3. 行政機關未正當履行:包括直接拒絕或拖延未處理。

二、適用情形

根據《行政訴訟法》,主要適用于以下三類案件:

  1. 行政許可類:如拒發許可證或對申請不予答複;
  2. 人身財産保護類:如對保護人身權、財産權的申請不作為;
  3. 社會福利類:如未依法發放撫恤金。

三、法律依據

主要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二條,明确規定法院可判決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職責。需注意,部分網頁(如、5)引用的《刑事訴訟法》第259條是關于判決執行的一般規定,與履行判決的適用場景無直接關聯。

四、與執行判決的區别

履行判決針對的是行政機關的不作為,屬于行政訴訟中的判決類型;而“拒不執行判決罪”(如提到的刑法第313條)則針對生效判決的抗拒執行行為,屬于刑事責任範疇,二者性質不同。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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