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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一德意志法系英文解釋翻譯、羅馬一德意志法系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Romano-Germanic family

分詞翻譯:

羅馬的英語翻譯:

Rome

一的英語翻譯:

a; an; each; one; per; same; single; whole; wholehearted
【醫】 mon-; mono-; uni-

德的英語翻譯:

heart; mind; morals; virtue

意志法的英語翻譯:

【法】 jus voluntarium; voluntary law

系的英語翻譯:

attach; fasten; tie; corollary; series; system; department; feel anxious
relate to
【計】 Coset
【醫】 series; system; systema
【經】 ratio control

專業解析

羅馬-德意志法系(Roman-Germanic Legal System)是大陸法系的典型代表,其核心特征為以成文法典為基礎,強調法律體系的邏輯性與系統性。該法系起源于古羅馬法,經中世紀歐洲法學家的注釋與重構,在19世紀德國法典化運動中形成現代體系框架。

從法律結構看,羅馬-德意志法系包含三個基本維度:

  1. 法典編纂傳統:以《法國民法典》(1804)和《德國民法典》(1900)為典範,通過體系化的法典建構權利義務關系。例如《德國民法典》首創"總則-分則"結構,被日本、韓國等國家繼受
  2. 法源位階制度:成文法具有最高效力,判例僅具補充作用。該特征區别于英美普通法系,法官須嚴格依據法典條文進行裁判
  3. 學說指導功能:法學理論在解釋法律時具有權威地位,如德國潘德克頓學派對物權行為的抽象性理論直接影響立法設計

當代該法系覆蓋全球約60%的司法管轄區,中國近代法制改革亦受其影響。根據海德堡大學比較法研究所的統計,現行有效的法典化立法中有74%采用羅馬-德意志法系模式。

網絡擴展解釋

“羅馬一德意志法系”是大陸法系的别稱之一,其含義和特點可結合以下内容理解:

概念解析

  1. 名稱來源
    該術語由“羅馬”與“德意志”兩部分構成,體現其曆史淵源與發展脈絡:

    • 羅馬法基礎:以古羅馬法(尤其是《民法大全》)為核心傳統,強調對羅馬私法原則的繼承,如物權、契約制度等。
    • 德意志法影響:指19世紀德國以《法國民法典》為藍本制定《德國民法典》,進一步體系化法典編纂,形成更嚴謹的邏輯結構。
  2. 别稱關聯性
    該法系因地域與法典特征不同而有多重名稱:

    • 羅馬法系:側重起源;
    • 民法法系:以典型法律部門(民法)命名;
    • 法典法系:強調成文法形式;
    • 羅馬一德意志法系:綜合曆史源頭(羅馬)與近代法典化代表國家(德國)。

核心特征

  1. 法典化傳統
    法律以系統性、抽象化的法典為主要形式,如《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注重邏輯嚴密性。

  2. 法學理論主導
    法律發展依賴法學家構建理論體系(如自然法學說),而非法官造法,司法活動嚴格遵循成文法條。

  3. 公法與私法分立
    法律體系明确區分公私法範疇,民法典通常獨立編纂。

影響範圍

主要適用于法國、德國及其曾殖民或文化輻射地區,如意大利、荷蘭、日本及部分拉丁美洲國家。

“羅馬一德意志法系”這一名稱凸顯了大陸法系從羅馬法源頭到近代德國民法典體系化的發展曆程,以及法典化、理論化的核心特征。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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