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eckless cycling
impertinence; precipitance; rush one's fences
【法】 recklessness
cavalry; ride; ride on; sit
【法】 ride
gharry; machine; vehicle
【經】 book for; half fare
"魯莽騎車"是一個中文短語,用于描述一種危險且不負責任的騎行行為。從漢英詞典的角度來看,其核心含義可拆解如下:
魯莽 (Lǔmǎng)
指行事沖動、缺乏謹慎思考,忽視潛在風險。英文常譯為"reckless" 或"rash",強調對後果的漠視。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魯莽”為“說話做事不經過考慮;輕率”。
騎車 (Qí chē)
泛指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或摩托車等行為,英文對應"cycling" 或"riding a bicycle/motorcycle"。
整體含義
"魯莽騎車" 即reckless cycling/riding,指騎行時違反交通規則、忽視安全的行為,如闖紅燈、超速、逆行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魯莽騎車可能涉及以下行為:
此類行為若引發事故,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59條)。
《牛津英漢漢英詞典》
将“魯莽”明确對應"reckless",釋義為“不顧後果的;莽撞的”。
來源:商務印書館 & 牛津大學出版社聯合出版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
定義“魯莽”為“冒失;粗野不慎重”,強調行為缺乏合理判斷。
提倡防禦性騎行(defensive cycling):佩戴頭盔、遵守限速、保持專注。中國疾控中心數據顯示,2023年非機動車事故中,魯莽行為占比超35%(來源:《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年度報告》)。
通過規範騎行行為,可顯著降低交通事故風險,保障公共安全。
“魯莽騎車”指在騎行過程中因輕率、欠考慮的行為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缺乏安全意識,具體解釋如下:
核心含義
“魯莽”意為言行輕率、缺乏謹慎(),常表現為未經思考的沖動行為。結合“騎車”這一動作,特指騎行時無視安全規範,如闖紅燈、超速、隨意變道等。
行為表現
包括但不限于:不觀察路況強行通過、單手/脫把騎行、載人超重、酒後騎行等危險操作()。
法律關聯
在部分法規中,“魯莽騎車”(reckless cycling)可能構成違法行為,需承擔相應責任()。
該詞強調主觀上的疏忽或沖動,與客觀技術不熟練導緻的失誤不同。建議騎行時遵守交規,佩戴護具,避免危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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