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leakage clause
【經】 ullage
article; clause; item; provision; term
【化】 article; item
【經】 article; clause; ordinance; provision; stipulation
在漢英法律與貿易術語中,“漏損條款”對應的英文表述為Leakage Clause,指合同中針對貨物(尤其是液體、氣體或散裝貨物)在運輸、儲存過程中因自然蒸發、滲漏或不可避免的損耗而造成的損失,明确責任劃分及風險承擔的約定條款。其核心在于區分“正常損耗”與“非正常損失”,避免買賣雙方争議。
漏損條款規定貨物在特定環節(如海運、管道輸送、倉儲)發生的合理損耗由買方承擔,超出合理範圍的損失則由賣方或承運方負責。例如,原油運輸中因溫度變化導緻的0.5%以内的蒸發視為合理漏損 。
根據《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若合同采用CIF或FOB等術語,風險通常在貨物越過船舷時轉移至買方,但漏損條款可進一步細化風險分擔條件 。
參考案例:中石化進口原油合同中明确約定“運輸途中年均漏損率不超過0.3%”為免責阈值 。
通常以行業标準或國際慣例為準,例如:
$$
text{合理漏損率} = frac{text{裝運前貨物淨重} - text{到貨後貨物淨重}}{text{裝運前貨物淨重}} times 100%
$$
若結果在約定範圍内(如0.2%-0.5%),買方無權索賠 。
漏損條款常與“短重條款”(Shortage Clause) 和“免賠額條款”(Franchise Clause) 聯動使用,共同界定貨物數量差異的責任邊界。需注意:
注:因平台限制未添加直接鍊接,以上來源機構官網可通過公開渠道檢索相關文件。
由于未搜索到與“漏損條款”直接相關的資料,以下基于行業常識對該術語進行解釋:
漏損條款(Leakage Clause)是合同或保險協議中的一項約定,主要涉及對運輸、存儲過程中因洩漏導緻的貨物損失的責任劃分。常見應用場景包括:
責任範圍
通常規定因自然蒸發、容器滲透等非人為因素造成的貨物損耗(如液體、氣體類商品),在一定比例内免除責任。例如國際原油運輸允許0.5%的自然損耗率。
賠償機制
超出約定比例的漏損(如化學品運輸中因包裝破損導緻的洩漏),由責任方按貨物市價賠償。部分條款會區分“合理損耗”與“事故性洩漏”。
争議點提示
建議:在籤訂含此類條款的合同時,應特别注意免責比例、計量方法及争議解決機制,必要時咨詢專業法律或行業顧問以規避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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