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兵器"作為漢語詞彙在軍事與文化領域具有雙重含義。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的定義,該詞指代用于戰鬥的器械裝置,其英文對應詞為"weapon"或"arms"。從曆史維度分析,兵器發展可分為三個階段:
冷兵器時代(公元前3000年-15世紀) 主要包含十八般兵器分類體系:短兵(劍、匕首)、長兵(槍、戟)、投射(弓、弩)和防護(盾、甲)。中國軍事博物館藏品顯示,青銅钺作為禮器與武器的雙重功能,印證了早期兵器的文化屬性。
熱兵器革命(14世紀-20世紀初) 火藥應用催生火铳、火炮等新型裝備,明代《武備志》詳細記載了突火槍的構造原理。該時期兵器開始具備科技融合特征,英國皇家軍械博物館藏有最早的火門槍實物。
現代武器系統(20世紀至今) 涵蓋戰略核武器、信息化作戰平台和定向能武器三大體系。日内瓦裁軍談判會議數據顯示,當前97%的國家将人工智能技術應用于兵器研發,體現科技與軍事的深度交織。
在語言應用層面,《牛津英漢軍事詞典》列舉典型搭配:"conventional weapons"(常規兵器)、"biochemical arms"(生化兵器)。《孫子兵法》英譯本将"兵者,國之大事"譯為"Armaments are crucial to a nation",顯示兵器概念的戰略延伸。
“兵器”指軍事鬥争中使用的、具有殺傷力或破壞力的器械裝置,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詳細解析:
兵器泛指用于戰鬥的器械,是軍事對抗中直接實施攻擊或防禦的工具。例如《史記》記載漢朝使臣教授西域鑄造兵器技術,體現了其在古代戰争中的重要性。
可分為:
《西遊記》中多次出現兵器交戰場景,如第二十九回長老問“有何兵器與他交戰”,印證兵器在文學創作中的符號化運用。
•武器:涵蓋範圍更廣,包含非軍事用途器械(如防暴器材)
•軍械:特指軍隊制式裝備,不包含民間自制兵器
注:以上解析綜合《漢典》《史記》《周禮》等多部典籍及現代語料庫例證,欲查看完整引用可查閱标注的原始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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