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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職停薪英文解釋翻譯、留職停薪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leave without pay

相關詞條:

1.retainjobandforfeitsalary  

分詞翻譯:

留的英語翻譯:

ask sb. to stay; grow; leave; remain; stay

職的英語翻譯:

duty; job; office; post

停薪的英語翻譯:

【經】 stop salary

專業解析

"留職停薪"是中國勞動法體系中的特殊用工制度,對應的英文表述為"Unpaid Leave with Position Retention",具體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緻,在保留勞動關系和職位的前提下,暫時中止工資支付的用工安排。其核心特征體現為三保留、兩中止:保留勞動合同關系、職位等級、工齡計算;中止工資發放和崗位工作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該制度需遵循三大法律要件:

  1. 雙方合意原則:必須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書面協商一緻
  2. 期限限定:通常不超過24個月,醫療期等特殊情況可依法延長
  3. 權利義務中止:停薪期間用人單位不承擔工資支付義務,勞動者不享受在職福利

主要適用場景包括:

該制度區别于"停薪留職"的關鍵在于:前者強調勞動關系存續狀态下的權利義務中止,後者多見于計劃經濟時期的特殊安置政策。現行法律框架下,實施程式需嚴格遵循《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關于變更勞動合同的規定,并載明社會保險繳納、複崗條件等細則。

網絡擴展解釋

“留職停薪”(也稱“停薪留職”)是勞動關系中的特殊安排,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定義

停薪留職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系的前提下,暫停工作并停發工資,但保留職位身份的制度。主要適用于:

  1. 企業富餘人員自主創業;
  2. 職工自費留學或深造;
  3. 單位安排支援邊區或特定項目。

二、核心特征

  1. 勞動關系存續:無需解除勞動合同;
  2. 期限限制:一般不超過2年(特殊曆史政策依據,現已失效但實務沿用);
  3. 待遇變化:停發工資、津貼、福利,社保需協商繳納(通常由個人承擔)。

三、與“停職留薪”的區别

需注意與工傷相關的“停工留薪期”區分: |對比項 | 停薪留職| 停工留薪期(工傷) | |-------------------|-------------------------|--------------------------| | 適用情形| 非工傷(如創業、深造)| 因工受傷或患職業病 | | 工資待遇| 停發工資| 原工資福利不變 | | 法律依據| 曆史政策(已失效)| 《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 | 期限| ≤2年 | ≤12個月(可延長)|

四、注意事項

  1. 社保處理:需與單位明确協商,通常由個人全額繳納社保費用;
  2. 風險提示:停薪期間不享受單位任何福利,需自行承擔生活開支;
  3. 協議籤訂:必須籤訂書面協議,明确權利義務。

如需辦理,建議向當地人社部門或單位人事部門咨詢具體操作流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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