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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有遺囑英文解釋翻譯、留有遺囑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testacy

相關詞條:

1.testate  

分詞翻譯:

留的英語翻譯:

ask sb. to stay; grow; leave; remain; stay

有的英語翻譯:

have; add; exist; possess
【法】 possession

遺囑的英語翻譯:

dying words; one's last will and testamnet; testament; will
【醫】 ante-mortem statement
【經】 wilful default

專業解析

在漢英詞典的語境下,"留有遺囑"指個體在生前通過法定形式訂立書面文件,明确其去世後的財産分配意願。該術語對應英文表述為"to have made a will" 或"to die testate"(相對于未立遺囑的"intestate"),其法律内涵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一、法律行為與文件性質

指自然人(testator 立遺囑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規定,以書面形式設立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will/testament),明确遺産處置方案。該行為體現民法自願原則,要求立遺囑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民法典》第1143條)。

二、核心法律功能

遺囑的核心效力體現為testamentary disposition(遺囑處分),即通過指定繼承人(heir)或受遺贈人(legatee)實現:

  1. 財産定向分配:不動産、動産等遺産的歸屬确認
  2. 遺囑執行人指定:委托executor(遺囑執行人)監督遺産分配
  3. 特殊意願聲明:如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安排

三、文化差異提示

在英美法系中,遺囑須符合formality requirement(形式要求),例如部分州要求兩名無利害關系見證人籤署(attested by two disinterested witnesses)。而中國法律承認公證、自書、代書、錄音錄像、口頭五種形式(《民法典》第1134-1139條),反映法律文化差異。

權威參考來源:

  1. 《元照英美法詞典》(2023修訂版)"testate"條目
  2. 《牛津法律詞典》"will"釋義(Oxford University Press, 9th ed.)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2023)
  4. 比較法研究:Zhang Wenxiang, Succession Law in China and Common Law Systems (Hart Publishing, 2022)

網絡擴展解釋

“留有遺囑”指某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規定,通過法定形式對其財産或事務進行預先處分安排,并在其死亡時生效的法律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法律定義與核心要素

  1. 遺囑的法定概念
    遺囑是自然人(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範圍内,通過自書、代書、公證等法定形式,對其個人財産或其他事務進行處分的單方法律行為,且該行為在遺囑人死亡時生效。

  2. 有效條件

    • 遺囑能力:遺囑人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成年且精神健全),否則所立遺囑無效。
    • 真實意思表示:遺囑内容需反映遺囑人真實意願,受脅迫、欺騙或僞造的遺囑無效。
    • 内容合法性: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道德,例如不可剝奪未成年、無勞動能力繼承人的法定繼承權。

二、遺囑的形式要求

根據中國法律,遺囑需符合以下形式之一:

  1. 公證遺囑:經公證機構公證,效力優先。
  2. 自書遺囑:遺囑人親筆書寫并簽名,注明日期。
  3. 代書遺囑:需兩名以上無利害關系見證人,由代書人書寫并簽名确認。
  4. 口頭遺囑:僅限危急情況,需兩名見證人,危急解除後應轉為書面形式。

三、遺囑的作用與注意事項

四、適用場景與建議

遺囑適用于希望自主安排財産分配、避免親屬争議的情況。建議優先選擇公證遺囑以确保法律效力,并定期更新内容以符合最新意願。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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