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浪兒在漢英詞典中的釋義涵蓋以下核心含義:
指因家庭破裂、貧困、自然災害等原因失去監護,流落街頭且缺乏基本生存保障的未成年人。其核心特征包括: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流浪兒群體需受特殊保護。中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3條明确要求民政部門對流浪未成年人實施救助,并通過福利機構提供臨時監護。國際研究中,流浪兒現象常與貧困循環、教育缺失及兒童權益保障機制關聯(參考世界銀行關于發展中國家流浪兒童生存狀況的調研。
注:釋義綜合《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牛津英漢雙解詞典》及社會福利政策文件,英文術語對照經劍橋英語語料庫(Cambridge English Corpus)驗證。
“流浪兒”指因家庭破裂、貧困、遺棄等原因失去固定居所,長期在街頭流浪且缺乏監護的未成年人。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詞義
該詞指“城市中無家可歸的兒童”,尤其強調因缺乏家庭庇護而被迫漂泊的男孩或女孩。其核心特征包括居無定所、缺乏基本生活保障與社會監護。
社會問題關聯
流浪兒現象常與貧困、家庭暴力、教育缺失等社會問題相關。例如,武漢市政府曾出台《流浪未成年人社會助養管理辦法》,鼓勵市民結對助養這類兒童,體現社會救助的必要性。
英文對應與法律術語
英文中常用“street urchin”或“waif”表達,法律文件則可能使用“waifs and strays”等正式表述。
文化作品中的呈現
意大利電影《流浪兒》(1953年)通過五名青年的頹廢生活,間接反映了流浪青少年群體的生存困境,但需注意該片并非直接定義詞語。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救助政策或案例,可參考政府官網或公益組織發布的權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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