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icensee
be in possession of; collar; lead; neck; outline; receive; understand
【醫】 manchette
have; add; exist; possess
【法】 possession
charter; licence; license; patent; permit
【化】 licence
【醫】 license
【經】 permit
person; this
在漢英詞典語境下,“領有執照者”指經官方機構正式批準并持有有效執照(許可證)的個人或實體。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法律與實踐特征:
官方授權主體
“領有執照者”(Licensee)指通過法定程式向政府部門或監管機構(如市場監管總局、交通運輸部)提交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後獲頒執照,從而獲得從事特定活動法律資格的主體。該執照是行使特許權利的法律憑證。
應用場景示例:從事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持有者、駕駛機動車的“機動車駕駛證”持有者。
權利與義務并存
執照賦予持有人從事特定行為的合法權利(如經營餐飲、駕駛車輛),同時要求其持續遵守行業法規(如《行政許可法》)、技術标準及定期接受監管審查。未履行義務可能導緻執照吊銷。
核心譯法:Licensee(最常用,強調“被許可方”的法律地位)
例:A licensee must display the business permit at the premises.(領有執照者需在經營場所公示許可證。)
擴展譯法:
法律依據
中國《行政許可法》(2019修正)第十二條明确“直接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産安全等特定活動,需按照法定條件予以批準的事項”,界定執照頒發的法律基礎。
▶ 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行業應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企業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營業執照持有人(Business License Holder)需依核準範圍經營,接受年報公示與抽查監管。
▶ 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 "Licensed Person"(過于泛化,未體現法律契約關系)
× "Holder of License"(冗長,非專業術語)
“領有執照者”區别于“申請人”(Applicant)——前者已完成授權程式,後者處于待審批階段。
建議查閱司法部《法律術語雙語對照手冊》或《元照英美法詞典》獲取更詳盡的術語解釋與判例引用。
“領有執照者”指通過官方或法定程式獲得執照、許可證的個人或實體,通常需滿足特定條件并通過審核。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核心含義
應用領域
法律效力
執照作為法定憑證,具有約束力。例如:無照駕駛可能被吊銷資格,商家無照經營将面臨處罰。
曆史與演變
元代已出現“執照”一詞,指官府發放的憑證(如地契),現代擴展至各類專業資質證明。
提示:不同行業的執照申請條件各異,建議通過政府或專業機構官網查詢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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