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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土割讓英文解釋翻譯、領土割讓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ession of territory

分詞翻譯:

領土的英語翻譯:

territory; realm; domain; dominion; state
【法】 domain; land domain; realm; territory

割讓的英語翻譯:

cede; cession
【法】 cede; cession

專業解析

領土割讓(Territorial Cession)指主權國家通過條約或協定将部分領土主權永久轉移給他國的法律行為。這一概念在國際法框架下具有以下核心内涵:

  1. 主權轉移性質

    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52條,合法的領土割讓需基于平等自願原則,通過雙邊或多邊條約實現。區别于臨時性領土租賃或軍事占領,割讓行為具有永久性和不可逆性。

  2. 曆史實踐範式

    典型例證包括1842年《南京條約》中香港島割讓予英國,以及1895年《馬關條約》台灣及其附屬島嶼的割讓。這些案例均體現條約締結方對領土主權的正式讓渡。

  3. 現代法律限制

    《聯合國憲章》第2條第4款禁止使用武力獲取領土,因此當代領土割讓須嚴格遵循和平協商原則。2012年國際法院對尼加拉瓜訴哥倫比亞海域争端案的裁決,再次确認合法領土變更須基于當事國合意。

  4. 中英術語對應

    權威法律詞典《元照英美法詞典》将"領土割讓"英譯為"cession of territory",強調其區别于"annexation"(武力兼并)的法理特征。

網絡擴展解釋

“領土割讓”指國家或地區在戰争、外交談判等情況下,将部分領土主權轉移給他國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1. 核心含義
    領土割讓通常因戰敗、外部威脅或政治壓力導緻,表現為一國被迫或主動将領土讓與他國。例如,甲午戰争後清政府将台灣割讓給日本。

  2. 分類

    • 強制性割讓:通過不平等條約或武力脅迫實現,如近代中國與列強籤訂的不平等條約。
    • 自願割讓:基于平等協商的領土轉移,但實際案例較少。

二、曆史背景與案例

  1. 中國近代史典型

    • 1895年《馬關條約》割讓台灣及澎湖列島給日本。
    • 1842年《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給英國。
  2. 國際案例
    如1697年西班牙将海地割讓給法國,或沙俄通過條約獲取清朝領土。

三、影響與意義

  1. 主權與民族情感
    割讓常伴隨主權喪失,易引發民族屈辱感,如台灣割讓後民衆的強烈抗議。

  2. 地緣政治變化
    領土變更可能打破區域平衡,如沙俄擴張對清朝邊疆的長期影響。

四、法律與争議

國際法視強制性割讓為非法,但曆史上常通過“條約”形式合法化。現代國際社會更強調領土完整原則,反對武力侵占。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條約或案例,可參考曆史文獻或權威數據庫。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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